证券代码:601083 证券简称:锦江航运 公告编号:2024-03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10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全体9名董事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以书面通讯方式发表了表决意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陈燕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1083 证券简称:锦江航运 公告编号:2024-036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10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监事会全体3名监事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以书面通讯方式发表了表决意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本次关联交易董事会履行了审议决策程序,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
(2)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1083 证券简称:锦江航运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前三季度,锦江航运深刻把握区域航运市场变化,持续优化生产经营举措,发挥完善的航线网络优势与资源丰富的口岸优势,增强航线经营核心竞争力,保持经营稳健,助推高质量发展。2024年9月,公司1,900TEU 系列新造船“通薇”轮顺利命名并交付上线,投入东南亚航线运营,为公司区域航线经营与拓展增添全新动能。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运力达到5.2万TEU;2024年1-9月完成集装箱总箱量为173.33万标准箱。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沈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燕 会计机构负责人:邱倩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沈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燕 会计机构负责人:邱倩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沈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燕 会计机构负责人:邱倩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1083 证券简称:锦江航运 公告编号:2024-037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无需提交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是基于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前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2024年4月26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陈燕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操作程序及环节规范,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对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是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所做出的合理预测,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
3、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审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董事会履行了审议决策程序,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4、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由于公司2024年在东南亚区域业务量增长,公司与关联方锦江航运代理(泰国)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将超出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中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除上述关联交易金额预计增加外,其他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变。本次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二)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前期同类交易均顺利执行完成,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公司就日常关联交易与锦江航运代理(泰国)有限公司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为公司正常的经营行为,关联交易定价基本原则为以当时、当地的市场价格标准为依据,并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公司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锦江航运代理(泰国)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签署了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同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对公司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