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2024-10-31

  证券代码:688361证券简称:中科飞测公告编号:2024-04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为方便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拟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2月21日核发《关于同意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67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首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为8,0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3.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8,8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8,961.3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9,838.66万元。已于2023年5月16日通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汇入公司银行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职业字[2023]3271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募投项目顺利开展,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制定了《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相关规定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管理,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5月及6月,公司、保荐人国泰君安、存放募集资金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等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具体开立情况如下: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部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较少,为方便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并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注销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前存在银行结息等少量余额的,公司将转入其他未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存放及管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该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