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31

  证券代码:001209                证券简称:洪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R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R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截止报告期末,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2,927,940股,占总股本的2.23%,未列入前十名股东中。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不适用

  股份回购事项

  公司于 2024年2月7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股权激励或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额度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且不超过 人民币7,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的种类为无限售条件的A股流通股,回购股份价 格不超过27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8日、2024年2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9)。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2,927,94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2262%,最高成交价为15.2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0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1,920,670.6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郭梧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根祥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雁翎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郭梧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根祥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雁翎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1209         证券简称:洪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0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1-9月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公司2024年1-9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截止2024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依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4年1-9月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2024年1-9月末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3,232.58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依据说明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则,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相关确认标准及依据详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三、单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各类存货2024年9月30日账面余额、可变现净值及跌价准备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其中,2024年1-9月,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230.71万元,单项资产计提或转回的减值准备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超过30%且单项金额超过1,000万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1-9月末计提减值准备共计3,232.58万元,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4年1-9月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止2024年9月30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五、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4年1-9月,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230.71万元,转销存货跌价准备1,849.32万元;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87万元,核销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3.66万元;转回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4.30万元;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3,232.58万元,转回各项资产减值准备14.30万元,将减少2024年1-9月利润总额3,218.28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是公司财务部门的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特此公告。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