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0-15

  证券代码:603341          证券简称:龙旗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0月1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401号1号楼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杜军红先生主持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周良梁出席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议案1、议案2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上述议案1、议案2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相关关联股东均已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璐、王金波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