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7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注:累计已回购金额不含交易费用。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本次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3.6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期限自2023年12月8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奥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3-066)。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9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3,734,1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206%,购买的最高价为18.00元/股、最低价为17.16元/股,支付的金额为66,087,923.29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18,762,5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058%,购买的最高价为19.41元/股、最低价为17.16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340,348,283.61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