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82 证券简称:金龙羽公告编号:2024-06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9日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9月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9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大道118号和成世纪名园3A 21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郑有水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3日
7、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52名,代表股份274,05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3056%。
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名,代表股份273,015,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0667%;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249名,代表股份1,034,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89%。
注:以上比例数据与合计数若有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金龙羽国际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3,797,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077%;反对211,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770%;弃权41,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153%。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李俊男、刘星佐律师出席并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