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82 证券简称:益方生物 公告编号:2024-03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9月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衡路1000弄63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YAOLIN WANG(王耀林)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议案不涉及特别决议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均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审议通过;
2、本次会议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议案;
3、本次会议议案1、议案2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律师:王珏玮、李嘉楠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