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预计负债的公告 2024-08-31

  证券代码:002945          证券简称:华林证券         公告编号:2024-059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背景概述

  (一)仲裁案件相关情况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为“红博会展信托受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简称“专项计划”)管理人,因专项计划违约责任争议,投资人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大连银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民生证券”)、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意资产”)先后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简称“上国仲”)对公司提起仲裁,上国仲于2024年2月就大连银行仲裁案件做出《裁决书》(〔2023〕沪贸仲裁字第1938号)。截至目前,大连银行仲裁案件裁决尚未执行,民生证券、中意资产仲裁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相关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28日、2024年7月4日及2024年8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涉及仲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关于涉及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及《关于涉及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二)案涉专项计划底层资产情况

  案涉专项计划底层资产为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与红旗大街交角处商业及办公区部分的建筑面积119,559.76平方米商业房产和82,730.30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

  为切实维护投资人合法权益,公司作为管理人,积极推动资产处置程序,在底层资产两次流拍后,及时向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以物抵债申请。该院于2024年8月22日做出《执行裁定书》(〔2023〕黑01执恢545号之一),裁决相关底层资产交付给公司抵偿相关债务,公司获得上述底层资产的所有权。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二、本次计提预计负债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裁定,仲裁案件所涉专项计划的底层资产已交付给公司抵偿相关债务。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综合考虑该资产的租金收益、市场价格以及专项计划全部份额的可能偿付金额等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本次计提预计负债3,012.40万元,预计将减少公司半年度税前利润3,012.40万元,减少公司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44.31万元。

  三、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计提预计负债是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并基于谨慎性原则作出的会计处理,不构成公司在法律上承诺承担相关责任或放弃相关权利。公司将继续积极应对相关仲裁案件,并通过推进已获取的抵债资产处置等途径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

  后续,公司将结合仲裁案件及底层资产处置的最新情况,持续审慎评估其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如有最新进展,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945                            证券简称:华林证券                       公告编号:2024-058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合并

  

  母公司

  

  3、母公司净资本及有关风险控制指标

  单位:元

  

  4、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6、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R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7、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重大事项

  (一)公司债券到期兑付及摘牌

  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完成“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22华林01”)付息兑付及摘牌。

  详见公司在深交所固定收益信息平台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4年付息兑付及摘牌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二)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2,7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4元(含税),实际分配现金红利为1,080万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023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6月27日实施完毕。

  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三)补缴税款的相关情况

  2024年4月,公司收到国家税务总局拉萨市税务局稽查局发来的《税务处理决定书》(拉税稽处〔2024〕9号)公司应补缴2018年至2021年期间企业所得税,并承担自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补缴税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四)获得政府补助的相关情况

  2024年6月,公司及西藏分公司获得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合计人民币3,84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121.27%。

  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五)涉及仲裁进展的相关情况

  公司为“红博会展信托受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简称“专项计划”)管理人,因专项计划违约责任争议,投资人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大连银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民生证券”)、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意资产”)先后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简称“上国仲”)对公司提起仲裁,上国仲于2024年2月做出大连银行仲裁案件相关《裁决书》(〔2023〕沪贸仲裁字第1938号)。截至目前,大连银行仲裁案件裁决尚未执行,民生证券、中意资产仲裁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公司作为管理人,根据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前期判决,已依法取得案涉专项计划项下底层资产的优先受偿权,相关底层资产为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与红旗大街交角处商业及办公区部分的建筑面积119,559.76平方米商业房产和82,730.30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为切实维护投资人合法权益,公司积极推动资产处置程序,在底层资产两次流拍后,向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以物抵债申请,该院于2024年8月22日做出《执行裁定书》(〔2023〕黑01执恢545号之一),裁决相关底层资产交付给华林证券抵偿相关债务。公司结合相关仲裁进展及底层资产抵偿债务的情况,审慎考虑了对公司半年度业绩的影响。

  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涉及仲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关于涉及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关于涉及仲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关于涉及仲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关于涉及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关于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关于计提预计负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证券代码:002945        证券简称:华林证券        公告编号:2024-056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8月19日发出书面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立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一、本次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委员会审议通过。

  2.《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相关安排的议案》

  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3,298,298.24元,综合考虑公司2024年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规划,2024年半年度暂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3.《公司2024年上半年风险控制指标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2024年上半年风险控制指标情况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

  4.《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综合考虑业务发展、审计需求等情况,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相关规定,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公开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根据选聘结果,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查,同意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4年度审计费用共计68万元。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授权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择机确定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召开时间和地点,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安排向公司股东发出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或相关文件。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备查文件

  1.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其他报备文件。

  特此公告。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945        证券简称:华林证券        公告编号:2024-057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8月19日发出书面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吴伟中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一、本次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相关安排的议案》

  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3,298,298.24元,综合考虑公司2024年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规划,2024年半年度暂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的安排,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3.《公司2024年上半年风险控制指标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2024年上半年风险控制指标情况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备查文件

  1.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