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31

  公司代码:603595                                        公司简称:东尼电子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碳化硅重大合同进展情况

  2024年1月5日,公司子公司湖州东尼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尼半导体”)与下游客户T签订《采购合同之补充协议》,对后续6英寸碳化硅衬底的交付及2023年交付计划未能完成的责任作了重新约定。后续6英寸碳化硅衬底的供应价格及其他要求将按照原《采购合同》及双方另行签订的采购订单为准;东尼半导体按照约定完成1,335片8英寸碳化硅衬底的免费供应后,下游客户T将不再依据原《采购合同》约定主张东尼半导体2023年度供货事宜所涉违约责任。

  在后续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宏观政策、市场环境、产品品质、运营管理等因素影响,可能导致合同无法如期、全面履行或被取消,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违约金。公司将积极做好相关应对措施,加强风险管控,保障合同正常履行。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公告编号:2024-002、2024-003)

  根据双方的相关事宜沟通会议纪要和执行告知书,补充协议所约定的免费供应下游客户T的8英寸村底1,335片是东尼半导体未按约定及时足额向天域完成交付的价值补偿,下游客户T按照该等8英寸的价值抵扣尚未支付东尼半导体2023年的货款。2024年双方将根据各自计划审视,视需要重新签署采购协议。

  

  证券代码:603595         证券简称:东尼电子         公告编号:2024-034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9月1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利济东路588号A幢201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19日

  至2024年9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金融时报》、《经济参考报》和《中国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现场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除出示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外,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的,代理人除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外,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

  2、邮件登记:邮件登记时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将上述文件在2024年9月18日前发送至公司邮箱public@tonytech.com,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以邮件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二)登记时间:2024年9月18日上午09:30—11:30,下午13:00—17:0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利济东路588号。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公司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利济东路588号

  邮政编码:313008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秘书:翁鑫怡;证券事务代表:潘琳艳、邵鑫杰

  联系电话:0572-3256668

  邮箱:public@tonytech.com

  特此公告。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东尼电子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3595          证券简称:东尼电子         公告编号:2024-030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尼电子”)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以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董事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

  (三)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利济东路588号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5名,实际参会董事5名;

  (五)本次会议由沈新芳先生主持,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金融时报》、《经济参考报》和《中国日报》同日披露的《东尼电子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项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中的财务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均公允的反映了公司2024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名沈新芳先生、沈晓宇先生和吴月娟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金融时报》、《经济参考报》和《中国日报》同日披露的《东尼电子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本项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提名委员会认为:经审核,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合法,其学历、专业知识、工作经历和工作能力,能够胜任公司董事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因此,同意提名沈新芳先生、沈晓宇先生和吴月娟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名罗正英女士和邹荣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金融时报》、《经济参考报》和《中国日报》同日披露的《东尼电子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本项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提名委员会认为:经审核,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合法,其学历、专业知识、工作经历和工作能力,能够胜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因此,同意提名邹荣先生和罗正英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9月19日14:00在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利济东路588号A幢201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金融时报》、《经济参考报》和《中国日报》同日披露的《东尼电子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4)。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3595          证券简称:东尼电子         公告编号:2024-033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应按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工会(职工)五届三次代表大会,一致同意选举吴燕燕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该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特此公告。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31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吴燕燕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3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2005年6月至2007年7月就职于宁波市立得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九略代理行,2007年7月至2016年8月就职于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人民政府,2016年8月至今历任公司行政经理、总监、职工代表监事。

  

  证券代码:603595          证券简称:东尼电子         公告编号:2024-032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换届情况

  鉴于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应按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将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2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提名人声明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产生,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如下(简历附后):

  (一)提名沈新芳先生、沈晓宇先生和吴月娟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提名罗正英女士和邹荣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监事会换届情况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应按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一)非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杨利群女士、姚伟先生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上述监事候选人尚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二)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工会(职工)五届三次代表大会选举吴燕燕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该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附件:董事、监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沈新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57年8月出生,大专学历。1984年2月至1989年12月任洋西化工厂厂长兼党支部书记,1990年1月至1994年12月任湖州棉纺化棉总厂厂长兼党总支书记,1995年1月至1998年10月任乡公办副主任兼化工厂、棉纺厂厂长,2006年5月至2013年12月任东尼服饰董事,2008年1月至2015年8月历任公司董事及总经理,2014年1月起任东尼服饰监事,2015年9月起任公司董事长。

  沈晓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2年1月出生,大专学历。2002年1月至2016年3月任大朝针织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6年5月至2013年12月任东尼服饰董事长,2008年1月至2015年8月历任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兼经理,2015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及法定代表人。

  吴月娟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0年2月出生,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大专学历。1999年2月至2002年1月就职于湖州东吴综合经营公司,2002年2月至今历任大朝针织信息技术部门员工、监事、执行董事兼经理,2006年5月至今历任东尼服饰董事、执行董事、经理,2015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罗正英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7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历任四川内江地区税务局培训部教师、四川供销合作学校教师、重庆大学财务处会计、重庆建筑大学管理工程系副教授。1996年6月至今,任苏州大学东吴商学院教授;曾任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及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邹荣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4年3月出生,研究生学历。1986年至今,任教于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执业律师,中国行政法研究会常务理事。现任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员,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徐汇区人民政府、闵行区人民政府、长宁区人民政府、奉贤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咨询委员会、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铁路运输法院行政审判咨询委员,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三、非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杨利群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2年4月出生,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财务管理专业,大专学历。1989年12月至1997年7月任湖州第一铝合金型材厂(现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助理,2004年10月至2007年12月任大朝针织会计,2008年1月至2015年9月任公司经管,2015年9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姚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3年8月出生,毕业于湖州电视广播大学,本科学历。2005年7月至2008年2月任职于湖州市人民政府信息中心,2008年3月至今历任公司采购部经理、企划部总监、监事。

  

  证券代码:603595         证券简称:东尼电子        公告编号:2024-031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尼电子”)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以专人送达、挂号邮件、传真等方式向监事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

  (三)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30日以现场方式在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利济东路588号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杨利群女士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我们同意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

  3、2024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金融时报》、《经济参考报》和《中国日报》同日披露的《东尼电子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提名杨利群女士、姚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金融时报》、《经济参考报》和《中国日报》同日披露的《东尼电子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