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598证券简称:上海港湾公告编号:2024-02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海港湾”)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董事长徐士龙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4年1-6月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董事会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上海港湾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上海港湾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的《上海港湾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0)。
特此公告。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公司代码:605598 公司简称:上海港湾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无利润分配预案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598证券简称:上海港湾公告编号:2024-030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公告格式(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海港湾”)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18号)核准,上海港湾首次公开发行43,193,467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13.8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9,909.34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1,976.65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局的信会师报字[2021]第ZAI5524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3,814.91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注1.募集资金期末余额的尾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的尾数不相等,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注2.现金管理收益与利息收入净额为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定了《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1、2021年9月,公司、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共同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国银行上海虹口支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上海分行、招商银行上海南西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2021年12月17日,公司、上海龙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湾贸易”)、中原证券共同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上海银行福民支行签署了《募 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3、2022年4月19日,公司与中原证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4、2022年8月4日,公司与上海隆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湾贸易”)、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民支行、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5、2022年9月14日,公司与隆湾贸易、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原证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6、2022年9月14日,公司与龙湾贸易、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中原证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7、2023年3月10日,公司与上海鑫隆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原证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8、2022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中国进出口银行上海分行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募集资金(含利息及理财收益)全部转存至公司于中信银行上海虹桥支行新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资金转存后,中国进出口银行上海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2年6月27日销户。
9、2022年度,公司存储于中国银行上海虹口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的补 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该账户已于2022年8月16日销户。
上述协议的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募集资金获取收益的能力, 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制度规范,公司于2022年2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范围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投资范围,在董事会授权的有效期内用于滚动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各类保本型理财产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董事会授权的额度使用期限为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3年2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和保障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各类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董事会授权的额度使用期限为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3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各类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董事会授权的额度使用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4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追认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补充确认了1笔超额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保荐机构已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为11,009.00万元,2024年半年度累计取得收益269.3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原到期日为 2024.3.2,由于非交易日顺延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或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6月
编制单位: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注1: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承诺投入金额,主要系累计投入金额包含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收益。
注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3:“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4:“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5:本年度募集资金投入余额的尾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的尾数不相等,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证券代码:605598证券简称:上海港湾公告编号:2024-029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海港湾”)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监事会主席刘亮亮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核算体制健全,会计事项的处理、财务报表的编制及公司执行的会计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财务报告中的数据真实、完整、准确。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本次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上海港湾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上海港湾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 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的《上海港湾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0)。
特此公告。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