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2024-08-31

  证券代码:603065      证券简称:宿迁联盛      公告编号:2024-06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9月19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江苏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扬子路88号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大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19日

  至2024年9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议案2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1、个人(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个人(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并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还应持有相关证券公司盖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证券账户证明以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进行登记。

  (二)登记地点: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时间:2024年9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的交通、食宿费用等自理。

  (二)请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在会议签到册上注明受托出席的情况。

  (四)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电话:0527-82860006

  3、联系人:谢龙锐

  4、电子邮箱:irm@china944.com

  特此公告。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3065         证券简称:宿迁联盛         公告编号:2024-059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暨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辞职情况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4年8月28日收到非职工监事胡晓鹏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胡晓鹏先生由于工作变动原因,向公司监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胡晓鹏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其辞职申请自送达监事会时生效。

  胡晓鹏先生在担任公司非职工监事期间恪尽职守、尽职勤勉,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公司及监事会对胡晓鹏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情况

  为了保证公司监事会工作的正常开展,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辞职暨补选的议案》,同意提名梁文博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任期与第二届监事会一致。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31日

  附:

  梁文博先生简历

  梁文博先生,1986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香港永久居留权,会计专业,硕士学历。2009年2月至2010年12月,就读于美国马萨诸塞大学,获硕士学位;2011年7月至2012年1月,就职于美国惠普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商业分析员;2012年11月至2013年6月,就职于中国惠普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信息开发员;2013年7月至今,任中银集团投资有限公司高级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梁文博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03065        证券简称:宿迁联盛      公告编号:2024-058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8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取得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通知事项。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小龙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4名,实际出席监事4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监事辞职暨补选的议案》

  主要内容:同意提名梁文博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任期与第二届监事会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监事辞职暨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2024-059)。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特此公告。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