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32 证券简称:锡装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76号)核准,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9月7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2,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59.90元。截至2022年9月14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198,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8,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00,000,000.00元。
截止2022年9月14日,本公司上述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2]000626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人民币863,667,397.18元,其中: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80,000,000.00元;募集资金到位后至2024年6月30日止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83,667,397.18元。截止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51,951,497.15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本公司2022年第三届第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太湖新城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2年10月12日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太湖新城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遵照《管理制度》及上述协议的约定执行,不存在异常情况。
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如下: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51,951,497.15元与募集资金余额251,951,497.15元差异200,000,000.00元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而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产品的余额。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金额为200,000,000.00元。未到期的产品信息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使用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和余额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附件。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8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截至2024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1332 证券简称:锡装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7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4年半年度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本公司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证券代码:001332 证券简称:锡装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0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7日通过书面、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所有董事,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10: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参会,会议由董事长曹洪海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于董事会审议本事项前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本议案,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全体董事已经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阅和确认,保证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董事会同意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按照信息披露的要求对外披露。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公告编号:2024-026、2024-027)。
(二)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于董事会审议本事项前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本议案,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全体董事已经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审阅和确认,并保证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董事会同意将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信息披露的要求对外披露。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8)。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总股本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 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 108,000,000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54,000,000.00元(含税)。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实施结果。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
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于2024年9月12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会议将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9月12日14:30,且现场会议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投票结束时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2)。
三、备查文件
(一)《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1332 证券简称:锡装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1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7日通过书面或电话等方式送达所有监事,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13: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海雄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全体监事已经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核,确认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监事会同意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按照信息披露的要求对外披露。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公告编号:2024-026、2024-027)。
(二)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全体监事已经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审核,确认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将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信息披露的要求对外披露。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8)。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公司监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为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沈丽华女士1人回避表决。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程序合法、合规,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33)。
三、备查文件
(一)《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1332 证券简称:锡装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9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4年1-6月公司实现净利润125,441,522.3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36,031,436.93元,扣除本期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0.00元,扣除2024年1-6月期内已完成的利润分配54,000,000.00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为807,472,959.28元。
目前公司经营情况稳定,财务状况良好,未分配利润充足,在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并兼顾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的基础上,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总股本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 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 108,000,000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54,000,000.00元(含税)。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实施结果。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相关承诺。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
三、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经营能力稳健,财务状况良好,并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控股股东提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四、相关审核及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该预案是否得以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一)《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1332 证券简称:锡装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2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9月12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将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2024年8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12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9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2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现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6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4年9月6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3)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华谊路36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及提案编码表
(二)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6日和2024年8月2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1、提案1.00、2.00、3.00涉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作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提案1.00、2.00、3.00须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提案4.00为普通决议事项,即由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3、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其中的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登记。
股东需填写《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2),并附身份证件及股东账户证明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股东身份。
(二)登记时间:现场登记时间为2024年9月11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须在2024年9月11日下午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三)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需提交的文件:
1、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提供除股东的身份证件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外还应提供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和本次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3);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股票账户卡;非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供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本次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3)、股票账户卡。
(四)注意事项:本次现场会议预计半天,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按时参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1。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高尚、杨欢
联系电话:0510-85633777
传真号码:0510-85633888
电子信箱:zqsw@wce.cn
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华谊路36号公司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六、备查文件
(一)《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七、附件
(一)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二)附件2:《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三)附件3:《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332;投票简称:锡装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9月12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注: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证券代码:001332 证券简称:锡装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3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
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结果已由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等文件。
公司于2024年8月6日至2024年8月17日在公司网站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公司全体员工可在公示期限内向监事会提出反馈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资料。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的公示情况及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二)拟激励对象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三)拟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四)拟激励对象为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和技术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程序合法、合规,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三、备查文件
(一)《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