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39 证券简称:亿华通 公告编号:2023-00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部分行使超额配售权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的17,628,000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行使超额配售权之前)于2023年1月12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并上市交易(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
根据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决议,公司股东大会就本次发行上市授予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不超过本次发行H股股数15%的超额配售权。根据资本市场情况,公司本次发行上市联席全球协调人已于2023年2月3日分行使超额配售权,涉及合计670,450股H股(以下简称“超额配发股份”),约占任何超额配售权获行使前全球发售项下初步可供认购的发售股份的3.80%。本公司将按每股H股60.00港元(不包括1.0%经纪佣金、0.0027%证监会交易征费、0.00565%联交所交易费及0.00015%会财局交易征费)发行及配发超额配发股份。联交所上市委员会已批准超额配发股份上市及买卖。相关超额配发股份预计将在2023年2月8日(星期三)上午九时正开始于联交所主板上市及买卖。
本次行使超额配售权前后,公司的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公司将收取因部分行使超额配股权而将予发行及配发的670,450股H股之所得款项净额约3,920万港元(已扣除有关行使超额配股权的包销佣金及其他估计开支),并会将所得款项净额用作招股章程“未来计划及所得款项用途”一节所载用途。
二、 稳定价格行动及稳定价格期结束
本公司进一步宣布,全球发售的相关稳定价格期间于2023年2月4日(星期六)(即递交香港公开发售申请截止日期后第30日)结束。稳定价格操作人、其联属人士或任何代其行事的人士在稳定价格期间采取的稳定价格行动如下:
(1) 国际发售中超额分配合共2,644,200股H股,占全球发售项下初步可供认购的发售股份总数(超额配股权获行使前)的15%;
(2) 在稳定价格期间内,在市场上按每股H股58.20港元至60.00港元的价格范围(不包括1.0%经纪佣金、0.0027%证监会交易征费、0.00565%联交所交易费及 0.00015%会财局交易征费)陆续购买合共1,973,750股H股,约占超额配股权获行使前全球发售项下初步可供认购的发售股份总数的11.20%。稳定价格操作人或其联属人士或任何代其行事的人士于2023年2月3日(星期五)按每股H股60.00港元的价格(不包括1.0%经纪佣金、0.0027%证监会交易征费、0.00565%联交所交易费及0.00015%会财局交易征费)最后一次于稳定价格期间内在市场上购买股份;及
(3) 联席全球协调人(为其本身及代表国际包销商)于2023年2月3日(星期五)(交易时段后)按照每股H股发售价部分行使超额配股权,涉及合共670,450股H股,约占超额配股权获行使前全球发售项下初步可供认购的发售股份总数的3.80%,以便向已同意延迟交付根据其基石投资协议认购的相关发售股份的Astonish Investment交付相关发售股份。
联席全球协调人(为其本身及代表国际包销商)尚未行使的部分超额配股权于2023年2月4日(星期六)失效。
三、 公众持股量
紧随稳定价格期间结束后及根据部分行使超额配股权完成发行H股后,本公司将继续符合上市规则第8.08(1)条的公众持股量规定。
特此公告。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