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08 证券简称:京运通 公告编号:临2023-00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确山县星辉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确山星辉”)、汝南县星火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汝南星火”),均系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的全资子公司,以下合称“主债务人”。
● 本次担保本金金额:合计不超过13,000.00万元(人民币,下同)
● 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已为确山星辉提供0.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担保;公司已为汝南星火提供0.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担保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为办理融资业务,确山星辉、汝南星火与中广核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广核租赁”或“甲方”)签署了本金为13,000.00万元的《融资租赁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条件变更的相关合同、提前解约的相关合同及其他与融资租赁交易相关的一切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为担保主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偿付租金和其他应付款项的义务的全面履行,公司于2023年2月6日与中广核租赁签订了《保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和《股权质押合同》,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以所持有的确山星辉和汝南星火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公司2022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2年6月28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下属子公司融资、授信、履约等业务提供发生额合计不超过40.00亿元的担保(详见公司公告:临2022-009、临2022-013、临2022-027)。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担保额度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确山星辉
1、被担保人名称:确山县星辉电力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确山县产业集聚区
3、法定代表人:谢月云
4、注册资本:4,300.00万元
5、主营业务:太阳能发电工程设计、施工;太阳能运营发电、光伏项目开发;新能源节能技术研发、转让、咨询服务;太阳能发电设备以及元器件销售。
6、截至2021年12月31日,确山星辉资产总额16,205.96万元,负债总额10,925.77万元,净资产5,280.1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7.42%;该公司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595.85万元,净利润32.94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2年9月30日,确山星辉资产总额15,200.12万元,负债总额9,580.63万元,净资产5,619.4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3.03%;该公司2022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413.92万元,净利润339.3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7、公司持有确山星辉100.00%的股权,确山星辉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汝南星火
1、被担保人名称:汝南县星火电力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汝南县南关产业集聚区
3、法定代表人:谢月云
4、注册资本:2,700.00万元
5、主营业务:太阳能发电工程设计、施工;太阳能运营发电、光伏项目开发;新能源节能技术研发、转让、咨询服务;太阳能发电设备及元器件销售。
6、截至2021年12月31日,汝南星火资产总额10,086.71万元,负债总额6,645.93万元,净资产3,440.7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5.89%;该公司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12.69万元,净利润9.76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2年9月30日,汝南星火资产总额9,992.97万元,负债总额6,362.48万元,净资产3,630.4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3.67%;该公司2022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876.57万元,净利润180.6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7、公司持有汝南星火100.00%的股权,汝南星火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主债权本金金额:13,000.00万元。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担保范围:
(1)被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项下甲方对主债务人所享有的一切债权,包括但不限于租金、租前息、违约金、损失赔偿金(合同提前解除)、损失赔偿金(合同未生效/无效/被撤销)、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仲裁费、保全费、担保费、评估费、律师费、鉴定费、拍卖费、公告费等)、差旅费、政府规费、第三方收取的依法应由主债务人承担而由甲方垫付的税款及费用、因主债务人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款项。
(2)若主合同性质被认定发生变化的,则乙方应就司法机关确认后的法律关系项下主债务人应向甲方履行的全部债务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债务人应向甲方履行的全部金钱债务、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仲裁费、保全费、担保费、评估费、律师费、鉴定费、拍卖费、公告费等)、差旅费、政府规费、第三方收取的依法应由主债务人承担而由甲方垫付的税款及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款项。
4、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任何及/或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根据主合同约定,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三年止。如果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办理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满足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资金需要,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上述担保事宜。公司董事会认为:担保预计事项是为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经营需要而提出的,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拥有稳定的控股地位,且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不参与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故仅由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董事会同意公司担保预计事项并已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预计担保额度内全权办理与担保有关的具体事宜。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预计担保及授权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保障公司稳定发展,提高公司经营效率,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9.1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45.54%,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对控股/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9.10亿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45.54%,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