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处置部分房产的进展公告 2022-11-24

  证券代码:002181               证券简称:粤传媒              公告编号:2022-05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本次交易事项概述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处置部分房产的议案》。为进一步盘活现有资产,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日报报业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报经营”)、广州先锋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锋报业”)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产权交易平台,以公开挂牌处置的方式,首次挂牌价格以不低于评估价值为底价,对外出售所拥有的如下房产:1.广报经营所拥有的广州市海珠区艺洲路612号合生紫龙府B栋1903、2306房;2.先锋报业所拥有的北京市东城区幸福大街59号院4号楼5层1单元501(以下简称“天坛房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拟处置部分房产的公告》(2022-046)等相关公告。

  二、交易进展

  先锋报业于2022年11月16日收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组织签约通知书》(GR2022GD0002528):“北京市东城区幸福大街59号院4号楼5层1单元501转让项目以协议转让方式成交,受让方为李旭彤。”

  广报经营于2022年11月21日收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组织签约通知书》(GR2022GD0002529):“广州市海珠区艺洲路612号2306房(紫龙府B栋2306房)转让项目以网络竞价方式成交,受让方为刘智颖。”

  广报经营于2022年11月21日收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组织签约通知书》(GR2022GD0002530):“广州市海珠区艺洲路612号1903房(紫龙府B栋1903房)转让项目以网络竞价方式成交,受让方为朱子烨。”

  2022年11月23日,先锋报业就天坛房产与李旭彤签订了《资产交易合同》,交易的成交价为2,100.00万元;广报经营就紫龙府B栋1903房与朱子烨签订了《资产交易合同》,交易的成交价为1,805.00万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处置所涉及资产的资产评估结果已按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三、本次交易概况

  本次交易以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结果确定交易价格,房产概况及成交情况如下表:

  

  1.李旭彤、刘智颖、朱子烨三人均非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2.先锋报业就天坛房产与李旭彤于2022年11月23日签订了《资产交易合同》;广报经营就紫龙府B栋1903房与朱子烨于2022年11月23日签订了《资产交易合同》。

  3.截至本公告日,广报经营就紫龙府B栋2306房与刘智颖尚未签署完成《资产交易合同》。

  四、 价款支付方式

  (一)天坛房产

  (1)受让方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交纳的保证金630.00万元,由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无息转付给转让方,并在转让方收讫之日起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2)交易价款在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1,470.00万元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交易价款应通过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支付。

  (二)紫龙府B栋1903房

  (1)受让方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交纳的保证金472.00万元,由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无息转付给转让方,并在转让方收讫之日起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2)交易价款在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1,333.00万元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交易价款应通过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支付。

  五、资产交易合同的其它主要内容

  (一)交割事项

  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双方同意相互配合,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资产交易合同》项下的标的资产的资产交易凭证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交易双方进行标的资产及相关权属证明文件、技术资料的交接。

  (二)生效条件

  本次两份《资产交易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六、处置房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处置部分房产事项,有利于盘活现有资产,有效回笼资金,并进一步提升资产运营效率。本次三套房产处置完成后,将对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积极影响,出售总收益预计为25,067,646.2元,占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7.96%,上述测算金额为公司的初步预计,由于相关税费需以税务部门核定的金额为准,如缴纳的税费发生变化,则影响本次房产处置收益的最终结果。同时,公司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本次交易的房产均未完成产权过户,因实际完成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时点具有不确定性,因此本次房产处置对公司2022年度的业绩影响具有一定不确定性,最终数据以审计机构的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181              证券简称:粤传媒              公告编号:2022-059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 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公司股票于2022年11月16日、2022年11月17日、2022年11月18日、2022年11月21日、2022年11月22日、2022年11月23日连续六个交易日涨停,股价涨幅达77.31%,股价波动幅度较大。截止2022年11月23日收盘,公司收盘价为7.66元/股,动态市盈率为245.34倍,明显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公司提醒投资者,当前公司基本面、日常生产经营未发生重大变化,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波动带来的风险,理性决策,谨慎投资。

  ● 经营业绩下滑风险。根据公司已披露的《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2022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64亿元,同比下滑3.6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18.76万元,同比下滑56.74%。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经营业绩下滑风险。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的介绍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粤传媒,证券代码:002181)于2022年11月22日和11月23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 公司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进行了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但公司关注到近日有部分市场传闻显示公司从事体育彩票购买业务,经核实,该传闻与公司实际情况不符,目前公司无任何形式的体育彩票代购或代销业务。此外,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广州先锋报业有限公司(简称“先锋报业”)所经营的旗下足球赛事数据及资讯平台业务主要为足球赛事分析、赛事资讯服务。上述服务收入2021年约369.08万元,2022年1-9月约 243万元,分别占公司2021年度及2022年1-9月营收比例为0.68%和0.67%,对公司业绩影响极小。公司预计卡塔尔世界杯的举办不会对上述业务收入产生较大影响,卡塔尔世界杯期间,公司也无其它与该赛事相关的业务授权。目前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为整合营销传播业务、印刷业务、系列媒体经营业务、文创园区运营及文化产业投资业务以及销售电商业务(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请投资者防范概念炒作风险,谨慎投资;

  (三)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且未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四)经核查,公司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亦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五)经问询及核查,公司之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亦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六)经问询及核查,公司之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七)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公正、公开的信息披露原则的其他情形。

  三、 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经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信息外,本公司目前不存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 风险提示

  (一)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二)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