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2-10-28

  股票代码:603817    股票简称:海峡环保    公告编号:2022-070

  转债代码:113532    转债简称:海环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1)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3)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5)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

  (6) 人员信息:截止2021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36人,注册会计师1,45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30人。

  (7) 业务规模:信永中和2021年度业务收入为36.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6.9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54亿元。

  (8) 审计服务情况:2021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58家,收费总额4.5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公司同行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D))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9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1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2年6月30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中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人次、纪律处分0人次。

  (二) 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1)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海龙先生,200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3家。

  (2)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亮先生,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拟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8家。

  (3)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吴高梯先生,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2家。

  2. 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 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1)本期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本期审计费用系按照信永中和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人数以及人员级别、工作天数和相应收费标准等因素确定。

  (2)收费情况及较上一期审计费用的同比变化情况

  

  二、拟聘请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严格按照审计法规准则的规定,完成了公司2021年的年度审计工作,其审计时间充分、人员职业素质高、执业能力与风险意识强,出具的审计报告全面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其审计结论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相关资格、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如下:“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执业水平,熟悉公司业务,审计期间勤勉尽责,恪守职业道德,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该事务所严格按照审计法规准则的规定,完成了公司2021年的年度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全面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其审计结论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如下:“经核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长期从事证券相关业务,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遵照勤勉、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2022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0月28日

  

  股票代码:603817    股票简称:海峡环保    公告编号:2022-071

  转债代码:113532    转债简称:海环转债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青口污水处理项目扩能及提标改造工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青口汽车工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福州青口新区环境工程(污水处理厂)扩能及提标改造工程

  ● 投资金额:12,071.10万元

  ● 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取得闽侯县人民政府关于污水处理费暂定价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但由于污水处理服务结算价格审定尚需履行必要的审核、审批程序,公司尚未与特许经营授予方签署上述项目特许经营相关协议。

  一、 对外投资概述

  (一) 本次投资基本情况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青口海峡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口海环”)现状拥有青口汽车城工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福州青口新区环境工程(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为福州市闽侯县青口镇。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日益重视及青口片区发展建设步伐加快,片区内污水处理厂的实际进水量整体呈现逐渐上升趋势,并且根据且现状执行的一级B排放标准难以满足目前的环境保护要求。为保障片区工业、生活污水有效处理,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青口海峡环保有限公司拟投资青口汽车工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福州青口新区环境工程(污水处理厂)扩能及提标改造工程。

  (二)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10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青口污水处理项目扩能及提标改造工程的议案》。

  (三) 本次投资事宜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 投资主体:福建青口海峡环保有限公司

  (二) 投资金额:12,071.10万元

  (三) 投资项目概况:

  本次投资包含两个项目,分别为青口汽车工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福州青口新区环境工程(污水处理厂)扩能及提标改造工程。

  1. 青口汽车工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青口汽车工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位于闽侯县青口镇大义义溪路,占地面积约19亩,担负汽车城污水处理的任务,是闽侯县的第一家污水处理厂,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梅溪河。污水厂一期工程建设规模为0.6万吨/日,采用水解酸化加卡鲁塞尔氧化沟工艺,于1999年10月投入运行。2008年,污水厂进行改扩建,于2009年10月完成。改扩建后的污水厂,实现污水处理设计能力增加至1万吨/日,出水水质达到GB8978-1996《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四中的一级标准。2011年,该厂进一步进行更新改造,增加化学除磷系统,使得出水TP达到GB18918-2002《城镇污水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准。

  本次提标改造工程拟投资6,880.16万元,规模为1.0万吨/日,不涉及征地,新建构(建)筑物土建和设备安装规模均为1.0万吨/日,生化系统采用泥膜法对现有氧化沟进行改造,深度处理系统采用“磁混凝沉淀池+紫外消毒池”。

  本次提标改造工程实施后,青口汽车工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1.0万吨/日,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2. 福州青口新区环境工程(污水处理厂)扩能及提标改造工程

  福州青口新区环境工程(污水处理厂)属于祥谦镇西南侧的洋下片区,位于辅洲路北侧,洋洲路西侧。现状处理规模为1.5万/吨,现状构筑物的土建除进水泵房、配水井、污泥脱水机房按6万/吨建设,其余构筑物土建按3.0万/吨建设。污水处理工艺采用“曝气沉砂池+改良型Carrousel-2000氧化沟工艺+二沉池+紫外线消毒”工艺,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的B标准。污泥通过撇水池-机械浓缩脱水一体机-外运污泥填埋处置。

  本次扩能及提标改造工程拟投资5,190.94万元,利用现有土建,在进水泵房、细格栅与曝气沉砂池、改良型Carrousel-2000氧化沟、二沉池、加药间及机修车间、污泥撇水池和污泥脱水机房等现有构筑物基础上增加设备,污水处理能力扩能至3.0万吨/日。本次扩能新建高效沉淀池及精密过滤器的土建、设备安装规模为3.0万吨/日,接触消毒池的土建规模为6.0万吨/日、设备规模为3.0万吨/日。本次对污水处理厂扩能的同时一并实施提标改造,生化系统采用“改良型Carrousel-2000氧化沟+二沉池”工艺,深度处理系统采用“高效沉淀池+精密过滤器+接触消毒池”。

  本次扩能及提标改造工程实施后,福州青口新区环境工程(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达到3.0万吨/日,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三、 投资收益测算

  (一)青口汽车工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所得税后项目全投资内部收益率为6.19%;所得税后项目资本金内部收益率为7.75%;静态投资回收期为12.01年。

  (二)福州青口新区环境工程(污水处理厂)扩能及提标改造工程,所得税后项目全投资内部收益率为6.04%;所得税后项目资本金内部收益率为6.68%;静态投资回收期为13.02年。

  以上投资收益情况仅为模拟测算,最终以签署的项目特许经营相关协议内容为准。

  四、 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日益重视及青口片区发展建设步伐加快,片区内污水处理厂的实际进水量整体呈现逐渐上升趋势,并且根据且现状执行的一级B排放标准难以满足目前的环境保护要求,因而实施青口汽车工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福州青口新区环境工程(污水处理厂)扩能及提标改造工程迫在眉睫。

  上述项目正式投产后,福州市青口污水处理项目总处理能力达到4.0万吨/日,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五、 风险提示及应对措施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取得闽侯县人民政府关于污水处理费暂定价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但由于污水处理服务结算价格审定尚需履行必要的审核、审批程序,公司尚未与特许经营授予方签署上述项目特许经营相关协议。因而本次实施项目的污水处理服务结算价格、保底水量等协议内容尚存在不确定性。

  为此,公司将就协议具体条款与特许经营授予方加快商务谈判进度,尽快完成协议签署。同时,严控工程建设质量,在保证不影响正常生产的情形下,有序推进扩能及提标改造工程建设进度,并与当地政府做好沟通,密切关注厂外管网建设进度。

  特此公告。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0月28日

  

  股票代码:603817    股票简称:海峡环保    公告编号:2022-072

  转债代码:113532    转债简称:海环转债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闽侯县城关污水厂三期扩建工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闽侯县城关污水厂三期扩建工程

  ● 投资金额:21,037.29万元

  ● 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与特许经营授予方尚未签署本项目特许经营相关协议,污水处理服务结算价格等协议内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就特许经营相关协议具体条款与特许经营授予方开展商务谈判,尽快完成协议签署。

  一、 对外投资概述

  (一) 本次投资基本情况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侯官海峡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侯官海环”)现投资运营闽侯县城关污水厂(即闽侯县城区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为甘蔗片区。随着闽侯县城城关发展建设,城镇化水平的提高,使得城关人口不断增加,污水量也相应增加,现状污水处理厂进厂污水量已接近3.0万吨/日,负荷率高达90%以上,部分时段甚至超过其设计规模,另城关管网的完善和周边截污纳管工程的实施,进厂水量将进一步提升,远超过现状污水处理厂的接收处理能力。为此,侯官海环拟投资建设闽侯县城关污水厂三期扩建工程。

  (二)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10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闽侯县城关污水厂三期扩建工程的议案》。

  (三) 本次投资事宜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 投资主体:福建侯官海峡环保有限公司

  (二) 投资金额:21,037.29万元

  (三) 投资项目概况:

  闽侯县城关污水厂位于闽侯县甘蔗街道洽浦村,原设计规模3.0万吨/日(其中一期工程规模1.5万吨/日,二期工程规模1.5万吨/日),设计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闽侯县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规模为3万吨/日,主要采用新建高效沉淀池+纤维转盘滤池处理设施、新建紫外线消毒槽等方式改善污水处理设施和工艺,于2018年完工,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本次拟投资建设闽侯县城关污水厂三期拟扩建工程,规模为2.5万吨/日。本次扩建生化系统采用A2/O工艺,深度处理系统利用现状“高效沉淀池池+纤维转盘滤池”的深度处理构筑物(增设一组设备),新建“污泥撇水池+污泥均质池+厢式隔膜压滤机”的污泥处理系统。

  本次扩建工程实施后,闽侯县城关污水厂总处理能力达到5.5万吨/日,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三、 投资收益测算

  闽侯县城关污水厂三期扩建工程项目所得税后项目全投资内部收益率为6.06%;所得税后项目资本金内部收益率为7.69%;静态投资回收期为12.47年。

  以上投资收益情况仅为模拟测算,最终以签署的项目特许经营相关协议内容为准。

  四、 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随着闽侯县城区发展建设,城镇化水平的提高,使得城区人口不断增加,污水量也相应增加,现污水处理规模已无法满足生活污水处理需求。另城关管网的完善和周边截污纳管工程的实施,进厂水量将进一步提升,远超过现状污水处理厂的接收处理能力,因此闽侯县城关污水厂三期扩建工程对闽侯县城区发展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本次投资符合公司做大做强污水处理业务的战略发展要求。

  扩建项目正式投产后,闽侯城关污水厂总处理能力达到5.5万吨/日,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五、 风险提示及应对措施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与特许经营授予方就本次投资具体事项正在进行商务谈判,尚未签署本项目特许经营相关协议。污水处理服务结算价格、保底水量等协议内容尚存在不确定性。

  为此,公司将就协议具体条款与特许经营授予方加快商务谈判进度,积极与政府谈判争取签订最优处理单价,尽快完成协议签署。同时,严控工程建设质量,在保证不影响正常生产的情形下,有序推进工程建设进度。

  特此公告。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股票代码:603817    股票简称:海峡环保    公告编号:2022-068

  转债代码:113532    转债简称:海环转债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10月14日以专人送达、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2年10月27日上午9:30在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洋里路1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宏景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八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八人(其中,独立董事沐昌茵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并表决)。公司全体监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8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次聘请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为:赞成8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青口污水处理项目扩能及提标改造工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青口海峡环保有限公司投资青口汽车工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福州青口新区环境工程(污水处理厂)扩能及提标改造工程。本次项目总投资12,071.10万元,其中青口汽车工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投资6,880.16万元、福州青口新区环境工程(污水处理厂)扩能及提标改造工程投资5,190.94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青口污水处理项目扩能及提标改造工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8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闽侯县城关污水厂三期扩建工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侯官海峡环保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闽侯县城关污水厂三期扩建工程,项目总投资21,037.29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闽侯县城关污水厂三期扩建工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8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特此公告。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