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54 证券简称:泰山石油 公告编号:2022-03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于2022年11月8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1月8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1月8日9:15-15:00
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8日9:15-9:25、
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8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3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山东省泰安市东岳大街369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如下:
(一)会议提案名称及提案编码表:
2.提案披露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已经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1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出席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进行登记;
(4)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传真、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传真:0538-8265450(自动)。
2、登记时间:2022年11月7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山东省泰安市东岳大街36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271000)。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建生、李坤
联系电话:0538-6269907,0538-6269586,
传真:0538-8265450(自动)
电子邮箱:1596721616@qq.com
地址: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6、特别提示:疫情防控期间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股东代理人请全程佩戴口罩,携带相关证件、资料原件于会议前1小时到达会场出示健康码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0554
投票简称为:泰山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1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8 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 11月8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出席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授权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表二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22年 月 日
备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0554 证券简称:泰山石油 公告编号:2022-038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幅较大,主要得益于2022年前三季度资产减值损失较去年同期减少导致净利润增加,公司的生产经营正常开展,因此业绩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较大,主要原因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去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形成的现金净流入增加。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王明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学刚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军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王明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学刚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军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000554 股票简称:泰山石油 公告编号:2022-034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9日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2年10月19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明昌先生主持,应参加表决的董事8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8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22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客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监事会对本报告发表了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由审计委员会提交,经与会董事审议,鉴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多年的审计服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承担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11[24]号)要求,综合考虑公司发展实际情况,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同意改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年度审计费用为70万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
三、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2年11月8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文件(公告编号:2022-036)。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000554 股票简称:泰山石油 公告编号:2022-035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9日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22年10月19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腾先生主持,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22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反映了公司2022年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原因是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多年的审计服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承担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11[24]号)要求,综合考虑公司发展实际情况拟将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改聘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本次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工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
特此公告。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000554 证券简称:泰山石油 公告编号:2022-037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拟改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2022年10月1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国资委发布的《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承担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11﹞24号)等相关规定和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拟改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相关审计费用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知悉本事项并未提出异议,前后任审计机构已按相关规定做了沟通。
公司原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董事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二、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成立日期: 1927年成立(2011年1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 );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截至2021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52位;
截至2021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276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07 人;
2021年度业务总收入:45.23亿元;
2021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4.29亿元;
2021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5.65亿元。
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87家。
涉及的主要行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汽车制造业、房地产业等。
2021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7.19亿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 诚信记录。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无、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3名。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朱晓东,2005年5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6月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张琦,2006年7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7月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张灿,2004年4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7月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份。
2. 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 独立性。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人民币50万元(不含差旅费、住宿费等工作费用),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较2021年度没有变化。
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20万元(不含差旅费、住宿费等工作费用),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较2021年度没有变化。
三、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6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此期间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工作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其为公司 2021 年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 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公司原聘任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承担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11[24]号)要求,公司根据自身未来发展和审计需求等实际情况,为了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 年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因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及其他有关要求,积极沟通并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四、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从业执业资格,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2、公司于2022年10月19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董事会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改聘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并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监事会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负责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五)生效日期
本次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四)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五)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 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1日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及《泰山石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事前了解公司《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查:本议案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交,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多年的审计服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承担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11[24]号)要求,综合考虑公司发展实际情况改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从业执业资格,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可以满足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公司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本次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工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改聘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江霞、王晓芳、王贡勇
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