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漳州昇兴太平洋包装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2-09-02

  证券代码:002752        证券简称:昇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2-09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2022年5月18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预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预计2022年度将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或等额外币)25.77亿元(含)额度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担保额度包含现有担保的展期或者续保及新增担保),其中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提供担保额度为12.63亿元,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提供担保额度为13.14亿元。上述预计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时止。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漳州昇兴太平洋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昇兴”)因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漳州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1,988.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融资,由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漳州昇兴太平洋包装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3、注册资本:14,856.4970万元人民币

  4、股权结构:昇兴股份持有漳州昇兴100%的股权

  5、法定代表人:林斌

  6、成立日期:2004年09月23日

  7、住所:福建省漳州市西洋坪

  8、主营业务:金属包装制品的生产及销售

  9、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10、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11、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昇兴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

  2、保证人: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金额:本金11,988.00万及相关利息等费用。

  5、保证期限: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6、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四、累计提供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34,235.58万元;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38,980.8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51.10%。其中,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38,206.04万元(全部为对子公司的担保),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74.79万元;不存在公司及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以外任何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担保债务逾期未清偿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日

  

  证券代码:002752          证券简称:昇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2-095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2年9月1日下午14:00在福建省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一路1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时间为:(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1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林永贤先生主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下同)共12人,代表股份616,520,61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976,918,468股)的比例为63.1087%。其中:(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6人,代表股份616,439,40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63.1004%;(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6人,代表股份81,20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83%;(3)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共9人,代表股份22,743,7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3281%。

  公司董事、监事和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中,公司部分董事因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系通过视频方式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审议,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在关联股东昇兴控股有限公司、福州昇洋发展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数合计593,576,873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的情况下,由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二)在关联股东昇兴控股有限公司、福州昇洋发展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数合计593,576,873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的情况下,由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收购太平洋制罐(北京)有限公司全部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蔡钟山律师、陈禄生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