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编号:2022-054
债券代码:149590 债券简称:21万马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资产处置情况概述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子公司浙江万马集团特种电子电缆有限公司(简称“万马特缆”)拟与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青山湖街道办事处(受托单位:临安泰顺动迁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上房屋搬迁补偿协议》,授权公司管理层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本次涉及征收的房屋建筑面积合计16,991.39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19,156.71平方米,补偿金额合计62,661,835元。
2022年9月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拟签订〈国有土地上房屋搬迁补偿协议〉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房屋和土地征收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征收方基本情况
(一)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青山湖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唐宏渊。征收方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情形。
(二)临安泰顺动迁服务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2.注册地址:临安市锦城街道马溪苑689号
3.法定代表人:楼水莲
4.注册资本:30万元人民币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5785333605J
6.经营范围:批发、零售:城镇绿化苗、花卉、盆景(在许可项目批准的有效期内方可经营)。房屋、建筑物的动迁服务;拆迁业务咨询;房地产信息咨询。
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楼水莲持有该公司80%股权。
8.其他说明:征收方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情形。
三、本次资产处置的基本情况
本次资产处置涉及的土地和房屋具体情况见下表:
注:表中房屋、土地及附着物的账面净值为2022年6月底,该账面净值指上市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的账面净值。
上述拟征收土地及房屋产权清晰,不存在其他抵押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未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无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上述征收补偿总金额包括了房屋、土地及其他附着物征收补偿、房屋装饰补偿、临时安置补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费等费用,参考评估价。
四、征收补偿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青山湖街道办事处
受托单位:临安泰顺动迁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浙江万马集团特种电子电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坐落: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景观大道81号
产权证件及编号:2013-05553
土地合法面积:19,156.71平方米
房屋面积:16,991.39平方米
房屋(土地)用途:工业
2.补偿金额
补偿款总额为人民币陆仟贰佰陆拾陆万壹仟捌佰叁拾伍元整(¥:62,661,835元)。
3.搬迁腾空交付及补偿款支付
(1)本协议签订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补偿款总额的30%用于支付银行抵押,如不足以支付的,则由乙方负责清偿完毕,确保解除抵押关系。甲方将上述30%补偿款支付完毕后,乙方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配合甲方完成土地及房屋产权证件的注销手续;如乙方拒不配合的,则甲方有权直接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土地及房屋产权证件的注销手续,乙方对此无异议。
(2)乙方土地及房屋产权证注销手续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补偿款总额的30%。
(3)乙方承诺在本协议生效后180日内将土地及房屋腾空交付甲方。乙方将土地及房屋腾空交付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40%的补偿款。
4.协议生效
本协议在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已对本次被征收的房屋作相应规划安排,本次征收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征收有利于公司盘活资产,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并增加现金流。该事项将对公司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具体以公司审计机构的审计结果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资产处置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О二二年九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编号:2022-055
债券代码:149590 债券简称:21万马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董事会秘书的议案》。鉴于公司现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赵宇恺女士劳动合同已届期满,且其自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以来,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积极工作,勤勉尽责,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等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根据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继续聘任赵宇恺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赵宇恺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董事会秘书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经核查,赵宇恺女士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的提名和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董事会续聘赵宇恺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赵宇恺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71-63755256
传真:0571-63755256
邮箱:investor@wanmaco.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81号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О二二年九月二日
附:赵宇恺简历
赵宇恺:女,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硕士。历任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杭州分所专职律师、上海圣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务总监、浙江腾飞金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万马联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务总监、副总裁助理。自2017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赵宇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也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赵宇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赵宇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编号:2022-053
债券代码:149590 债券简称:21万马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9月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2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孟宪洪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拟签订〈国有土地上房屋搬迁补偿协议〉的议案》。
同意子公司浙江万马集团特种电子电缆有限公司与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青山湖街道办事处(受托单位:临安泰顺动迁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上房屋搬迁补偿协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本次涉及征收的房屋建筑面积合计16,991.39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19,156.71平方米,补偿金额合计62,661,835元。
《关于子公司拟签订〈国有土地上房屋搬迁补偿协议〉的公告》请见2022年9月2日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公司公告。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鉴于公司现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赵宇恺女士劳动合同已届期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拟继续聘任赵宇恺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关于续聘董事会秘书的公告》请见2022年9月2日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公司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