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04-22

  证券代码:001217        证券简称:华尔泰      公告编号:2022-01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4月20日(星期三)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董事朱贵法先生、陈广垒先生、陈军先生、申杰峰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10日以电话、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吴李杰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编制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董事会2021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年度报告》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与“第四节公司治理”部分相关内容。

  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申杰峰先生、陈军先生、陈广垒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向股东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真听取了总经理所作的《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2021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的工作,并有效执行了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各项决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提示:上述财务预算系公司2022年度经营计划确定的内部管理指标, 并不代表公司管理层2022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15,591,149.68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626,268,284.63元。

  公司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331,8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2.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66,374,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日常经营情况与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核与确认,并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

  关联董事吴李杰、吴炜、朱贵法、陈玉喜、汪孔斌、周润良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求,维护良好的银企合作关系,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有效期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授信期间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2]200Z0084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2]200Z0084号)《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出具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认为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按要求进行了及时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形。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2]200Z0136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8)《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2]200Z0136号)《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 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1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2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 审议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公司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长期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 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该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 年报审计服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 形。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能够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客观、真实、完整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参照市场价格、以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经营管理及内部规范运作需要,结合《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公司章程》进行了相应的修订调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章程备案手续,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合成氨制气节能环保升级改造项目投资额的议案》

  为合理利用能源,以最小的能源消耗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同意公司对项目部分设计进行优化,将项目总投资额由133,628.29万元调整为152,790.14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合成氨制气节能环保升级改造项目投资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合成氨制气节能环保升级改造项目采购空分设备物资及服务的议案》

  为有效推进公司合成氨制气节能环保升级改造项目实施进度,公司拟向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空分设备物资及服务,采购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8,666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投资建设合成氨制气节能环保升级改造项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2年5月13日14:00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提请审议的相关议案,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2]200Z0084)》;

  5、《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6、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2]200Z0136号)》;

  7、《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8、《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