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2022-03-31

  证券代码:688778        证券简称:厦钨新能        公告编号:2022-02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拟以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简要原因说明:公司2021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金额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30%,是基于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及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的综合考虑。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81,215,879.5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度拟以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51,572,267股,以此计算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5,786,133.5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金额占2021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2.65%。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公司2021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金额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30%,是基于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及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的综合考虑,主要情况如下:

  (一)行业特点及发展情况

  受“双碳”目标带动,各行业的电动化发展逐步提速。目前,锂电产品已广泛应用在新能源车、消费电子、工程动力、通信、电动船舶、家用储能、电力储能等领域。随着全球主流车企全面开启新能源汽车战略布局,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快速增加,带动动力电池的产量与装机量随之快速上升,2020年汽车用动力电池出货量占比高达53.2%,首次突破50%,成为拉动全球锂离子电池产业增长的核心动力。同时,受益于储能、消费电子市场的带动,锂离子电池产业高速发展,全市场出货量在规模与增速两个维度上均保持了可观的增长趋势。根据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GGII)统计数据显示,预计到2025年,中国锂离子电池出货量将超过600GWh,2020年-2025年预计年均复合增速高达33.88%,相应对锂电正极材料的需求也很强劲。

  (二)公司发展阶段及自身经营模式

  2021年公司锂离子正极材料销售7.2万吨,同比增长46.46%,继续保持国内锂电正极材料行业领先地位。

  经过充分的市场竞争,钴酸锂市场集中度较高,据ICC鑫椤资讯统计,2021年中国钴酸锂行业集中度继续维持高位,其中产量CR5集中度又上升了1.3%,达到86.7%,公司凭借高电压钴酸锂的产品优势,长年稳定钴酸锂头部企业的供货,钴酸锂实现销量4.5万吨,销量同比增长34.84%,全球市场占有率稳居第一。

  三元正极材料行业集中度较低,行业格局尚未稳固,暂未形成绝对的龙头企业,三元材料的竞争格局则依旧维持多强并列状态,借助于多年来技术研发和生产实践积累形成的技术研发优势和产品质量优势,公司在高电压三元材料、高功率三元材料等领域处于行业前列位置。公司2021年在产能保证钴酸锂终端客户需求的情况下,三元材料实现销量2.7万吨,销量同比增长70.64%,保持行业第一梯队地位,未来,在产能大幅扩张的情况下,公司将重点发展三元材料。

  (三)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公司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55.66亿元左右,同比增长94.8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5,534.92万元,同比增长121.66%。公司业务规模呈现快速增长趋势,2019年、2020年、2021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69.78亿元、79.90亿元、155.66亿元。此外,鉴于目前公司的产能无法支撑新能源产业高速发展下,公司做大做强的战略目标,公司还在不断强化NCM三元材料、磷酸铁锂等正极材料的业务和产能布局,确保正极材料处于“研发领先、产能充足”的良性发展状态。同时公司将不断加强对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投入,以上都需要大量资本投入和营运资金的补充。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1.公司处于业务快速发展阶段,公司需持续投入运营资金,以满足未来扩大先进产能、持续不断研发等资金需求。

  2.公司资产负债率为63.94%,高于同行业普遍水平。

  3.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基于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充分考虑公司现阶段经营与长期发展需要而做出的审慎决策。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公司将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雅安厦钨磷酸铁锂项目等项目的建设以及研发投入和补充运营资金等,综合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为实现公司战略目标提供资金支持。本次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既满足了现金分红回报投资者,也保障了企业后续发展的资金需求。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3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有合理性;公司董事会对于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同意《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3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时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