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 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1-09-15

  证券代码:600251          股票简称:冠农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7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新疆银通棉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通棉业”)及其子公司、新疆天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牧生物”)

  ● 2021年预计担保金额:预计为银通棉业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76亿元、预计为天牧生物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人民币):

  

  ● 本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持有银通棉业51.26%的股份、新疆华夏汇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汇通”)持有银通棉业40%的股份、新疆冠农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冠农集团”)持有银通棉业8.74%的股份。现银通棉业及其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信贷、贸易融资、票据及资金等综合银行业务,其中预计需要提供17.93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因此,担保方式为:由公司提供60%的担保额度,即10.76亿元,华夏汇通提供40%的担保额度,即7.17亿元。冠农集团以其持有的银通棉业8.74%的股权、银通棉业以其全部资产及收益为公司向银通棉业及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提供反担保。

  公司持有天牧生物100%的股份。现天牧生物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不超过1亿元的信贷、贸易融资、票据及资金等综合银行业务。担保方式为:由公司提供100%的连带责任担保。

  2021年9月1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一)同意公司自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单笔或累计分别为:1、公司控股子公司银通棉业及其子公司(巴州冠农棉业有限责任公司、巴州顺泰棉业有限责任公司、阿克苏地区永衡棉业有限公司、新疆汇锦物流有限公司、新疆天鹰鑫绿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新疆达丰棉业有限公司、新疆万德利棉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朋汇棉业有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的信贷、贸易融资、票据及资金等综合银行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76亿元连带责任担保;2、全资子公司天牧生物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的信贷、贸易融资、票据及资金等综合银行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一、上述担保事项是基于对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的预计,因此,为了在总体风险可控基础上提高对外担保的灵活性,以确保子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可以在本次对银通棉业及其子公司担保总额度范围内在银通棉业及其子公司之间调剂使用。

  二、担保期限为主债权到期之日起2-3年,可在担保额度和担保期限以内循环使用。

  三、授权期内发生的,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的各项担保事项不再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授权公司董事长进行签批。

  四、授权期内发生对上述公司担保总额超出本议案规定的额度后发生的每一笔对外担保需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担保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此次预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银通棉业

  银通棉业成立于2004年8月,注册资本金:1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楚中会;注册地址:新疆巴州和静县乌拉斯台农场;经营范围:籽棉加工,批发零售:皮棉、棉短绒、棉纱、其他农畜产品、针织纺品、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建筑材料、五金交电、其他化工产品、饲料、棉花加工机械及配件,籽棉收购,仓储服务,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银通棉业51.26%的股份、新疆华夏汇通实业有限公司持有银通棉业40%的股份、新疆冠农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银通棉业8.74%的股份。

  截止2020年末银通棉业资产总额285,854.1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31,440.23万元;2020年1-12月营业收入115,027.5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8,330.45万元。

  截止2021年6月末银通棉业资产总额66,907.6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36,800.43万元;2021年1-6月营业收入200,023.6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4,937.54万元。

  (二)天牧生物

  天牧生物成立于2021年4月,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绪人;注册地址:新疆铁门关市库西工业园二十九团公路口东11幢35号119室;经营范围: 饲料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农副产品销售;生物饲料研发;农业机械服务;林业机械服务;畜牧机械销售;畜牧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智能农业管理;机械设备销售;饲料原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工业酶制剂研发;农业机械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天牧生物100%股权。

  截止2021年6月末天牧生物资产总额490.77万元,净资产487.58万元;2021年1-6月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2.42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2021年度预计对上述公司的信贷、贸易融资、资金等综合银行业务提供担保,届时将依据各子公司的资金需求向相关银行提出申请,实际提供担保的金额、种类、期限等条款和条件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担保方式,担保期限均为主债权到期之日起2-3年,可在担保额度和担保期限以内循环使用,且银通棉业及其子公司在其担保总额度范围内可以调剂使用。公司在以上计划额度内的具体担保行为真实发生时,将会在每个季度的次月及时按照相关要求集中披露当季的实际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的意见

  本次担保计划将主要用于支持子公司日常的经营资金需求,此担保有利于其业务的正常开展,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子公司和孙公司,公司拥有被担保方的控制权,且其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因此担保风险可控。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有利于子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可确保公司完成经营目标,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冠农集团以其持有的银通棉业8.74%的股权、银通棉业以其全部资产及收益为公司向银通棉业及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提供反担保。该担保行为不属于违规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胡本源、李重伟、李大明、马洁先生和钱和女士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经审查,我们认为:此次担保行为是为支持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是正常的、必要的经营管理行为,且冠农集团以其持有的银通棉业8.74%的股权、银通棉业以其全部资产及收益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该担保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11,397万元,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上述担保余额占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4.72%。本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上网公告附件

  1、银通棉业基本情况和2021年6月财务报表。

  2、天牧生物基本情况和2021年6月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新疆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5日

  ●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四十三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四)银通棉业营业执照

  (五)《反担保协议》

  (六)天牧生物营业执照

  

  证券代码:600251          证券简称:冠农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79

  新疆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概述:2021年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新疆银通棉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通棉业”)及其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的信贷、贸易融资、票据及资金等不超过人民币10.76亿元(含等额外币)的综合银行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冠农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冠农集团”)以其持有的银通棉业8.74%的股权向公司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冠农集团发生3.03万元的交易;公司与不同关联人未进行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 关联交易的风险:无

  ● 关联人补偿承诺:无

  一、 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持有银通棉业51.26%的股份、新疆华夏汇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汇通”)持有银通棉业40%的股份、新疆冠农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冠农集团”)持有银通棉业8.74%的股份。2021年度,银通棉业及其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信贷、贸易融资、票据及资金等综合银行业务,其中预计17.93亿元的综合银行业务需要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方式为:由公司提供60%的担保额度,即10.76亿元,华夏汇通提供40%的担保额度,即7.17亿元。冠农集团以其持有的银通棉业8.74%的股权、银通棉业以其全部资产及收益为公司向银通棉业及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提供反担保。

  冠农集团(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其董事长刘中海先生是公司的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冠农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上述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冠农集团已发生3.03万元的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人未进行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二、 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冠农集团成立于2012年10月18日,法定代表人:刘中海;注册资本金:16,000万元;注册地:新疆铁门关市和谐路1号政府四楼,主要从事对非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通过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或者受让股权等方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及相关的咨询服务等。

  2、截止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836,979.3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10,598.35万元;2020年1-12月营业收入504,929.9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7,562.81万元。

  3、冠农集团持有公司41.06%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其董事长刘中海先生是公司的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冠农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4、公司持有银通棉业51.26%股权、冠农集团持有8.74%股权。

  5、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冠农天沣物产有限责任公司目前托管冠农集团全资子公司新疆冠农集团物产有限责任公司全部业务。

  除上述情形外,关联方与公司不存在其他的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其他任何关系。

  (二)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冠农集团以其持有银通棉业8.74%的股权为公司向银通棉业及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提供反担保

  2、交易类别:提供反担保

  3、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也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亦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 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方法

  本次关联交易为提供反担保不涉及具体交易价格。

  四、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2021年公司拟向控股子银通棉业及其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的信贷、贸易融资、票据及资金等的综合银行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76亿元连带责任担保;公司控股股东冠农集团以其持有的银通棉业8.74%的股权向公司上述担保进行反担保。

  (二)《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冠农集团以其持有银通棉业的8.74%的股权向公司为银通棉业及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提供反担保

  2、保证反担保范围:根据公司的担保额度向公司进行反担保,并履行反担保责任;

  3、反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反担保保证期间:自公司承担担保责任之日起两年;

  5、反担保保证的有效性:反担保义务具有连续性,不因冠农集团财产重大事故(如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自然灾害等)而受影响

  五、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冠农集团本次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可以有效防范公司对银通棉业及其子公司的担保风险,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健康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 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刘中海先生回避表决。本次反担保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胡本源、李重伟、李大明、马洁先生和钱和女士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事前核查,认为:本次冠农集团以其持有银通棉业8.74%的股权为公司向银通棉业及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提供反担保,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

  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冠农集团以其持有银通棉业8.74%的股权为公司向银通棉业及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提供反担保,有利于上市公司降低担保风险,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该交易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如下意见: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将《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尚须获得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冠农集团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5、本次关联交易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七、 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5日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3、冠农集团2020年审计报告、营业执照

  

  证券代码:600251         证券简称:冠农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82

  新疆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无监事对本次监事会相关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 本次监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9月3日以传真方式、电子邮件方式或亲自送达方式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2021年9月14日在新疆库尔勒市团结南路48号小区冠农大厦十一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乔军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自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单笔或累计分别为:1、公司控股子公司银通棉业及其子公司(巴州冠农棉业有限责任公司、巴州顺泰棉业有限责任公司、阿克苏地区永衡棉业有限公司、新疆汇锦物流有限公司、新疆天鹰鑫绿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新疆达丰棉业有限公司、新疆万德利棉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朋汇棉业有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的信贷、贸易融资、票据及资金等综合银行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76亿元连带责任担保;2、全资子公司天牧生物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的信贷、贸易融资、票据及资金等综合银行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冠农集团以其持有的银通棉业8.74%的股权、银通棉业以其全部资产及收益为公司向银通棉业及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提供反担保。

  上述担保的主债权期限1-3年,担保期限为主债权到期之日起2-3年,可在担保额度和担保期限以内循环使用。为确保银通棉业及其子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可以在本次银通棉业及其子公司担保总额度范围内对银通棉业及其子公司调剂使用。

  授权期内发生的,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的各项担保事项不再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授权公司董事长进行签批;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冠农集团以其持有银通棉业8.74%的股权为公司2021年向银通棉业及其子公司提供的10.76亿元担保提供反担保。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9月15日

  ● 报备文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251       证券简称:冠农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80

  新疆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9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9月30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新疆库尔勒市团结南路48号小区冠农大厦十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9月30日

  至2021年9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2021年9月15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2《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新疆冠农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 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接受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 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二)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 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 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三)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等方式进行登记。

  (四)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股东于2021年9月29日上午 10:00~13:00, 下午 16:00~19:00 到公司证券投资部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五)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地址:新疆库尔勒市团结南路 48 号小区

  联 系 人:金建霞 王俊

  联系电话:0996-2113386、2113788

  传 真:0996-2113788 邮 编:841000

  (二)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新疆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9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51           证券简称:冠农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81

  新疆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9月3日以传真方式、电子邮件方式或亲自送达方式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2021年9月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9人,实表决董事9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2021年9月1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sse.com.cn《新疆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8)

  同意公司自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单笔或累计分别为:1、公司控股子公司银通棉业及其子公司(巴州冠农棉业有限责任公司、巴州顺泰棉业有限责任公司、阿克苏地区永衡棉业有限公司、新疆汇锦物流有限公司、新疆天鹰鑫绿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新疆达丰棉业有限公司、新疆万德利棉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朋汇棉业有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的信贷、贸易融资、票据及资金等综合银行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76亿元连带责任担保;2、全资子公司天牧生物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的信贷、贸易融资、票据及资金等综合银行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冠农集团以其持有的银通棉业8.74%的股权、银通棉业以其全部资产及收益为公司向银通棉业及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提供反担保。

  上述担保的主债权期限1-3年,担保期限为主债权到期之日起2-3年,可在担保额度和担保期限以内循环使用。为确保银通棉业及其子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可以在本次银通棉业及其子公司担保总额度范围内对银通棉业及其子公司调剂使用。

  授权期内发生的,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的各项担保事项不再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授权公司董事长进行签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2021年9月1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sse.com.cn《新疆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9)

  同意冠农集团以其持有银通棉业8.74%的股权为公司2021年向银通棉业及其子公司提供的10.76亿元担保提供反担保。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刘中海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2021年9月1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sse.com.cn《新疆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1-08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5日

  ● 报备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