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13 证券简称:密尔克卫 公告编号:2021-08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实际控制人陈银河与李仁莉于2018年3月15日共同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书》(以下简称“一致行动协议”)已于2021年7月12日到期,经双方友好协商,决定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后不再续签。
● 上述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失效后,由于李仁莉与慎蕾为母女关系,陈银河与慎蕾为夫妻关系,三人系关系密切家庭成员,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陈银河、慎蕾、李仁莉,公司控股股东仍为陈银河。
● 陈银河与李仁莉不再续签一致行动协议,不会导致公司管理层变动,不会影响公司长期稳定发展,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一、一致行动协议签署和履行情况
陈银河、李仁莉于2018年3月15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双方同意,共同行使对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密尔克卫”、“公司”)的股东权利,在任何涉及密尔克卫经营管理有关的股东大会投票、董事任命或委派、财务、经营、管理决策等方面保持一致行动。若陈银河与李仁莉就任何涉及密尔克卫经营管理有关的股东大会投票、董事任命或委派、财务、经营、管理决策意见发生冲突时,李仁莉同意无条件采纳陈银河的决策意见并在股东大会上相应行使表决权。
在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内,李仁莉在公司相关事项的决策中与陈银河保持一致,做出与陈银河相同的表决意见,双方均遵守了一致行动的约定和承诺,未发生违反一致行动协议的情形。
二、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后不再续签的情况
公司于2018年7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上述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自该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密尔克卫在中国境内完成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满三年之日止,即于2021年7月12日到期。公司于2021年7月12日收到双方出具的《关于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不再签署的告知函》,确认双方不再续签一致行动协议。
李仁莉与慎蕾为母女关系,陈银河与慎蕾为夫妻关系,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情形。
三、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后不再续签对公司的影响
(一)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变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银河直接持有公司26.79%的股份,同时,陈银河控制的上海演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演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演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持有公司3.34%、3.34%、4.58%的股份,综上,陈银河实际控制公司38.05%的股份,其实际可支配股份表决权能够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公司控股股东仍为陈银河。
李仁莉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2,345,009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3.58%。李仁莉与慎蕾为母女关系,陈银河与慎蕾为夫妻关系,三人系关系密切家庭成员。因此,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仍为陈银河、慎蕾、李仁莉。控制关系如下:
综上,陈银河与李仁莉的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不再续签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更。
(二)不会影响公司长期稳定经营
陈银河与李仁莉的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不再续签后,陈银河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对公司的经营决策仍具有重要决定作用。因此,不会导致公司管理层变动,不会影响公司长期稳定发展,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三)不会影响相关承诺的履行
根据《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陈银河、李仁莉承诺:“如果未来本人拟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合计减持数量将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票数量的10%,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本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公司股票走势及本人的资金需求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本人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前,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减持计划,减持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依法进行”。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不再续签后,陈银河及李仁莉将继续履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相关承诺,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依法履行股东义务、行使股东权利。
四、其他备查文件
陈银河先生与李仁莉女士分别出具的《关于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不再签署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