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05-22

  证券代码:000809         证券简称:铁岭新城       公告编号:2021-02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21日(星期五)14: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9:15至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铁岭市新城区金沙江路11号金鹰大厦8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隋景宝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285,315,02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4.5924%。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282,857,5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4.294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2,457,52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2980%。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人,代表股份2,457,52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2980%。其中: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人,代表股份2,457,52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2980%。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田浩森、李乐乐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的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82,857,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387%;反对2,441,32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57%;弃权1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反对2,441,3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3408%;弃权1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6592%。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82,857,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387%;反对752,42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37%;弃权1,705,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7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反对752,4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0.6170%;弃权1,70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9.383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82,857,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387%;反对752,42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37%;弃权1,705,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7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反对752,4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0.6170%;弃权1,70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9.383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82,857,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387%;反对752,42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37%;弃权1,705,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7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反对752,4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0.6170%;弃权1,70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9.383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82,857,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387%;反对752,42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37%;弃权1,705,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7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反对752,4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0.6170%;弃权1,70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9.383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82,857,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387%;反对2,441,32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57%;弃权1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反对2,441,3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3408%;弃权1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6592%。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经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表决方式选举,隋景宝先生、张铁成先生、迟峰先生、王洪海先生、李海旭先生、关笑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钟田丽女士、范立夫先生、黄鹏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具体的选举表决结果如下:

  7.1 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隋景宝先生

  表决结果:282,857,601票,其中中小股东101票。

  (2)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铁成先生

  表决结果:284,546,501票,其中中小股东1,689,001票。

  (3)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洪海先生

  表决结果:284,546,501票,其中中小股东1,689,001票。

  (4)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迟峰先生

  表决结果:282,857,601票,其中中小股东101票。

  (5)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海旭先生

  表决结果:284,546,501票,其中中小股东1,689,001票。

  (6)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关笑女士

  表决结果:284,546,501票,其中中小股东1,689,001票。

  该议案表决通过。

  7.2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独立董事候选人钟田丽女士

  表决结果:284,546,503票,其中中小股东1,689,003票。

  (2)独立董事候选人范立夫先生

  表决结果:284,546,506票,其中中小股东1,689,006票。

  (3)独立董事候选人黄鹏先生

  表决结果:284,546,503票,其中中小股东1,689,003票。

  该议案表决通过。

  8.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经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表决方式选举,张潇潇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

  监事候选人张潇潇女士

  表决结果:284,546,502票,其中中小股东1,689,002票。

  该议案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田浩森、李乐乐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意见如下:

  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

  特此公告。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000809       证券简称: 铁岭新城       公告编号:2021-027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5月10日,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以电话形式发出关于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1年5月21日通过现场和视频方式召开,应参加董事9人,实参加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隋景宝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选举隋景宝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隋景宝,男,汉族,1963年7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中共党员。历任铁岭市财政局企业科科长、铁岭市政府投融资管理办公室主任、铁岭公共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总经理、铁岭市财政局副局长;2013年1月至2014年5月任铁岭财京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5月至今任铁岭财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13年4月至2016年8月任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5月15日至今任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12月2日至今任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隋景宝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担任职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经选举,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委员:隋景宝、张铁成、关笑、范立夫(独立董事)、黄鹏(独立董事)

  主任委员(召集人):隋景宝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委员:钟田丽(独立董事)、黄鹏(独立董事)、李海旭

  主任委员(召集人):钟田丽(独立董事)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委员:范立夫(独立董事)、钟田丽(独立董事)、王洪海

  主任委员(召集人):范立夫(独立董事)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黄鹏(独立董事)、范立夫(独立董事)、迟峰

  主任委员(召集人):黄鹏(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铁成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张铁成,男,汉族,1972年11月出生,辽宁大学MBA工商管理硕士。历任铁岭市政府驻深圳办事处主任、民建铁岭市委主任委员(不驻会)、铁岭市物流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铁岭东北城管理委员会主任、铁岭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2016年7月至今任铁岭财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6年8月18日至今任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9月8日至今任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张铁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担任职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洪海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王洪海,男,1965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MBA硕士,历任铁岭阀门厂总会计师、辽宁省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昌图管理处财务科长兼办公室主任、辽宁省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审计部科员、辽宁省交通通信发展公司财务部长、四川方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辽宁百科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河北新张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4年8月至今任铁岭财京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5年4月至今任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5年5月28日至今任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王洪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担任职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迟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为止,迟峰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迟峰,男,1977年8月出生,九三学社社员,经济学学士。2001年至2007年9月就职于辽宁省证券公司铁岭营业部;2007年9月至2011年9月就职于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铁岭营业部;2012年4月至今任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5年5月28日至今任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迟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担任职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000809         证券简称:铁岭新城         公告编号:2021-028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成员

  隋景宝先生、张铁成先生、迟峰先生、王洪海先生、李海旭先生、关笑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钟田丽女士、范立夫先生、黄鹏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中隋景宝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

  上述9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以上人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成员

  张潇潇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李世范先生、贺利国先生、崔莉女士、乔亚珍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其中李世范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

  上述5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任期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以上人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特此公告。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000809       证券简称: 铁岭新城       公告编号:2021-029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5月10日,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以电话形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1年5月21日通过现场和视频方式召开,应参加监事5人,实参加监事5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世范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选举李世范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李世范,男,满族,1966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会计师,本科学历。历任市财政局债务金融科科长、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主任、铁岭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市财政局科级调研员;2017年11月至2018年5月任铁岭公共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5月至2020年5月任辽宁金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年9月至2015年5月任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5月至今任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李世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担任职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