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8 证券简称:德生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21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5号三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虢晓彬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2名,代表股份79,228,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9.4354%。
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及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79,228,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4354%。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选举虢晓彬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79,228,200股
1.02.候选人:选举谈明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79,228,200股
1.03.候选人:选举郭志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79,228,200股
1.04.候选人:选举高敏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79,228,200股
1.05.候选人:选举朱会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79,228,200股
1.06.候选人:选举谷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79,228,20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选举虢晓彬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0股
1.02.候选人:选举谈明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0股
1.03.候选人:选举郭志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0股
1.04.候选人:选举高敏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0股
1.05.候选人:选举朱会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0股
1.06.候选人:选举谷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0股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选举沈肇章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79,228,200股
2.02.候选人:选举张翼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79,228,200股
2.03.候选人:选举付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79,228,20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选举沈肇章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0股
2.02.候选人:选举张翼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0股
2.03.候选人:选举付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0股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3.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选举习晓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79,228,20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选举习晓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0股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4.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9,22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5.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9,22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6.00 《关于注销部分期权、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9,22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7.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79,22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唐江华、文艺
3、结论性意见: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1)第278号
致: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21年5月21日下午14:00在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5号三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大会通知》”)以及本所律师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和资料,同时审查了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身份和资格、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并参与了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票的现场监票计票工作。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公告的法定文件,随同其他公告文件一并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予以审核公告,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于2021年4月30日召开第三十六次会议作出决议召集本次股东大会,并于2021年5月6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出了《股东大会通知》。该《股东大会通知》中载明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投票方式和出席会议对象等内容。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1年5月21日(星期五)下午14:00在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5号三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并由公司董事长虢晓彬先生主持,完成了全部会议议程。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2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79,228,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4354%,其中:
1、根据出席公司现场会议股东提供的股东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股东代理人)共计2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79,228,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4354%。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0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外的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
除上述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外,公司董事、监事及本所律师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网络投票股东资格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所表决的事项均已在《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者不予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的现场表决投票,由股东代表、监事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计票、监票。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情况,以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投票统计结果为准。
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该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 《选举虢晓彬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79,228,200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2) 《选举谈明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79,228,200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3) 《选举郭志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79,228,200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4) 《选举高敏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79,228,200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5) 《选举朱会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79,228,200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6) 《选举谷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79,228,200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该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 《选举沈肇章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79,228,200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2) 《选举张翼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79,228,200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3) 《选举付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79,228,200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该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选举习晓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79,228,200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9,22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五)《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9,22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六)《关于注销部分期权、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9,22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七)《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79,22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人作为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以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虢晓彬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兼公司总经理,经虢晓彬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高敏女士、朱会东先生、谷科先生、凌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陈曲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相关审议、表决程序规范合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上述人员具备履职所需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验,不存在《中华人民和国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尚在禁入期或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选举虢晓彬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同意聘任相关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独立董事签名:沈肇章
张 翼
付 羽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908 证券简称:德生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0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5月2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5号三楼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候选人)虢晓彬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已由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第三届董事会拟选举虢晓彬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已由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第三届董事会拟选举虢晓彬先生、高敏女士、付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已由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第三届董事会拟选举沈肇章先生、高敏女士、张翼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已由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第三届董事会拟选举张翼先生、谷科先生、沈肇章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已由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第三届董事会拟选举付宇先生、朱会东先生、张翼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已由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第三届董事会拟聘任虢晓彬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经总经理(候选人)虢晓彬先生提名,拟聘任高敏女士、朱会东先生、谷科先生、凌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陈曲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为开展以社保卡为载体的居民服务“一卡通”项目建设,拟与贵州梵云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在贵州省铜仁市合资设立控股子公司,企业名称为:铜仁市民生一卡通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部门核准结果为准),法定代表人为向梁,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公司以现金出资510万元,贵州梵云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490万元。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908 证券简称:德生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1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5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候选人)习晓建先生主持,并审议会议通知所列明的以下事项,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已由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第三届监事会拟选举习晓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908 证券简称:德生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2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独立董事就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5月21日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一、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虢晓彬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根据虢晓彬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高敏女士、朱会东先生、谷科先生、凌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陈曲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上述人员的简历详见附件。
二、高级管理人员变更情况
公司第二届高级管理人员常羽女士因任期届满及个人退休原因,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常羽女士通过上海致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804,93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0%,其所持股份将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管理。常羽女士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对其给予高度评价,并表示衷心感谢!
三、其他说明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宜的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其任职资格合法,聘任程序合规。
特此公告。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虢晓彬,男,196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就职于广州军区技术局,1999年参与创办广东德生科技有限公司,历任董事、总经理等职务,2013年获聘中国劳动学会信息化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2016年当选为广州市天河区第八届政协委员。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广州德生科鸿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虢晓彬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公告日,虢晓彬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0,627,1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18%;与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高敏,女,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就职于西北国棉五厂、珠海高丽亚电子原件厂、广州德生金卡有限公司。1999年9月起历任广东德生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主任、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营销中心总监、上海致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截至公告日,高敏女士通过上海致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437,38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朱会东,男,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就职于广州造纸有限公司、广州德生国盛信息系统工程有限公司。2001年12月起历任广东德生科技有限公司开发工程师、技术总监、产品运营中心总监等职务,2011年被广东省密码管理局列为广东省重点领域网络与信息安全商用密码检查专家组成员。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德生智聘(广州)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朱会东先生通过上海致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06,166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谷科,男,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就职于广州华南计算机金卡工程有限公司,2000年5月起历任广东德生科技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副总经理、项目管理中心总监等职务。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广东德生云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云南德生云服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公告日,谷科先生通过上海致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31,214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 陈曲,女,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就职于湖北省电力公司宜昌分公司、深圳市今天国际物流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万东(广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13年3月起任广东德生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截至公告日,陈曲女士通过上海致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24,644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6、凌琳,男,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9年起历任广东德生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经理、广东德生云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广州德生智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凌琳先生通过上海致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上海致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24,85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908 证券简称:德生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3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1、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生科技”)于2021年5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贵州梵云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梵云大数据集团”)在贵州省铜仁市合资设立控股子公司,企业名称为:铜仁市民生一卡通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部门核准结果为准),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公司以现金出资51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梵云大数据集团以现金出资49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公司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章程、办理注册登记等。
3、公司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公司名称:贵州梵云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贵州省铜仁市万山区仁山街道金鳞大道大数据产业园22-25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602MA6HPFNW9H
法定代表人:田琼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互联网数据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施工和维修;通信与信息系统工程施工;基础电信业务、增值电信业务代理和代办;大数据基础设施设备与产品的研发及销售;大数据软件研发、服务及销售,大数据、网络及信息安全技术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产品的代理及销售;互联网平台营运及管理;城市数据中台、数据中枢,数据机房建设,软硬件设计、研发及销售;会展会务服务;互联网广告;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工程管理服务;房地产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贵州梵云大数据集团与德生科技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铜仁市民生一卡通有限公司(暂定名)
设立地点:贵州省铜仁市
法定代表人:向梁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股权结构:
经营范围:待定(依法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各项内容以工商部门核准结果为准。
四、设立控股子公司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公司与梵云大数据集团在贵州省铜仁市合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有利于公司在贵州省铜仁市开展以社保卡为载体的“居民服务一卡通”项目建设,双方将秉承“政府引导、企业主体,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合作原则,通过多场景应用打通民生数据,并持续运营和服务创新,共同努力实现百姓生活服务全覆盖,助力政务服务提质增效。目前公司“居民服务一卡通”项目建设成果已逐步显现,这将对公司未来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升产生积极影响。
本次出资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公司投资设立该控股子公司在政策法规方面不存在障碍,可能面临运营管理、内部控制、市场变化等方面的风险。公司将完善该控股子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部协作机制的建立和运行,明确经营策略,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流程和有效的控制监督机制,以不断适应业务要求及市场变化,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