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10 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21-02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5月2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天元路58号台州旗隆万豪大酒店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及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樊黎黎女士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总经理庄盛鑫、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周其华、财务总监王秀玲均亲自出席现场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2、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13、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4、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没有关联股东需要回避表决。其中选举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监事的议案,采用了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童智毅、汪子翀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东方材料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2日
证券代码:603110 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21-031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名誉董事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5月21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名誉董事长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经许广彬先生提议,决定聘任樊家驹先生为公司名誉董事长,其任期与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任期一致。
樊家驹先生系公司核心领军人物。他带领公司紧紧抓紧改革开放以及行业发展的历史性机遇,大胆改革、勇于创新,使公司不断发展壮大并成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2日
证券代码:603110 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21-033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董监高人员投保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的《关于为董监高投保责任险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方案:
1、投保人: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责任限额:1亿元人民币
4、保费:不超过 50 万元人民币/年
5、保险期限:1 年
为了提高决策效率,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权限内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处理与投保、理赔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投保董监高责任险的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董监高投保责任险目的是为保障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推动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和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健康发展。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将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险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加强风险管理,保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更好的履行职责。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第一次董事会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2日
证券代码:603110 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21-034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5月21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现已获得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拟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4,373.338万股变更为20,122.6732万股;注册资本将由14,373.338万元变更为20,122.6732万元。
公司目前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主要集中在浙江省桐乡市经济开发区新东方油墨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桐乡公司”);位于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的上市公司主体,没有生产和销售职能。桐乡公司目前产品运输委托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第三方物流公司运送,能满足产品运输的需求。基于此,上市公司保留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已无意义,且因车辆年检、从业人员培训、车队管理等造成管理上诸多不便,现公司董事会决定取消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减少该项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基于上述因素,董事会决定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主要修订情况对照如下:
除上述修改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之后生效。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2日
证券代码:603110 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21-029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在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豁免通知。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李若山先生、陈国良先生因工作原因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参加本次会议。本次现场会议由许广彬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许广彬先生担任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陆君先生担任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相同。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推选董事长许广彬先生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名誉董事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名誉董事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名单如下:
以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董事长许广彬先生提名,公司决定聘任庄盛鑫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陆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经总经理提名,公司决定聘任陆君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王新玲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为董监高投保责任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关于为公司董监高投保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
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9票回避。
6、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6.1 《关于2021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综合考虑行业薪酬水平、履职情况及年度经营业务,确定2021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标准。公司副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陆君先生领取非独立董事薪酬,薪酬标准为基本年薪103.2万元(税前)加绩效工资。董事、总经理庄盛鑫先生领取非独立董事薪酬,薪酬标准为基本年薪103.2万元(税前)加绩效工资。董事曾广锋先生领取非独立董事薪酬,薪酬标准为基本年薪36万元(税前)加绩效工资,其他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副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陆君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董事、总经理庄盛鑫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董事曾广锋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2 《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综合考虑行业薪酬水平、履职情况及年度经营业务,确定2021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15万元/年,按月发放。
独立董事李若山先生、陈国良先生、朱根林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3 《关于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综合考虑行业薪酬水平、履职情况及年度经营业务,确定2021年度高管薪酬标准。公司副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陆君先生领取非独立董事薪酬,不领取高管薪酬。公司董事、总经理庄盛鑫先生领取非独立董事薪酬,不领取高管薪酬。公司副总经理王新玲女士领取高管薪酬,薪酬标准为79.2万元(税前)加绩效工资。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期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期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36)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2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简介:
1、许广彬先生,1976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工程师,复旦大学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在读,国家数字政府建设服务联盟副理事长、长三角企业家联盟理事,江苏省青年企业家联合会常务副会长,安徽省青年徽商商会副会长,中国云计算先驱者和领军人物;中国互联网知名站长,曾荣获2018年度互联网十大新锐人物,江苏省十大科技杰出企业家,2018年度中国云计算行业特别贡献奖;2019年全球杰出锡商人物;被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赛迪传媒评为“2020中国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十大领军人物”。1998年创办“赢政天下”是中国最大的软件社区,曾被评为中国十大个人网站之一;
2003年至2007年,任厦门蓝芒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07年至2009年,任世纪互联副总裁,云计算业务负责人,2009年至2010年,任万国数据销售副总裁;自2010年至今,任华云数据控股集团创始人、董事长兼总裁。许广彬先生持有公司42976281股股票,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形。
2、庄盛鑫先生,1985年出生,男,中国香港永久性居民。本科学历,2014年起任前海宝润(深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至2019年11月任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融资部总监。2019年11月至2020年3月任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4月至今任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庄盛鑫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形。
3、陆君先生,1977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2000年至2011年,担任无锡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07年至2008年,担任江苏太极实业新材料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8年至2017年,担任海太半导体(无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3年至2017年,担任太极微电子(苏州)有限公司和太极半导体(苏州)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7年至今,任华云数据控股集团首席财务官。陆君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形。
4、丛培勇先生,1979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主任工程师。2010年至2020年,在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国家电子公文系列标准制定负责人、国家电子文件系列标准制定负责人、内外网交换标准制定负责人、参与多个国家核高基项目和科技部科技支撑计划项目,担任国家电子文件管理推进联盟技术组组长、国家数字政府建设服务联盟副秘书长、内蒙古自治区电子文件自主可控技术协会副会长等职务;现任华云数据控股集团高级副总裁、信创战略部总经理。丛培勇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形。
5、郭晓先生,1982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3年至2007年,任厦门蓝芒科技有限公司首席架构师,研发总监;2007年至2010年,厦门华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产品技术总监,2010年至今任华云数据控股集团联合创始人、产品技术中心高级副总裁。郭晓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形。
6、曾广锋先生,1983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5年2007年任浙江新东方油墨集团有限公司人事专员、总裁秘书;2007至2017年任新东方油墨有限公司行政部部长、企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技术管理办公室副主任;2017年至2020年3月任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0年4月至今任公司监事兼证券事务代表,信息部总监。曾广锋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票124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形。
二、独立董事简介:
1、李若山先生,1949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教授。李若山先生现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毕业于厦门大学会计系,是中国第一位审计学博士学位获得者,曾先后留学比利时鲁汶大学、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等知名学府,曾任厦门大学经济学院会计系副主任、经济学院副院长,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会计系主任及金融系主任,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咨询专家。
李若山先生目前担任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的独立董事,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李先生于2001年获上交所颁发的“中国十佳独立董事”称号。
2、陈国良先生,1938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并行算法、高性能计算专家,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高性能计算中心(合肥)主任。主要从事并行算法,高性能计算及其应用等研究。陈国良先生于1961年从西安交通大学无线电系计算机专业毕业;1973年在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任教;1981年至1983年在美国普渡大学做访问学者;2003年当选中国科学院院士;2004年担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软件学院院长;2009年兼任深圳大学计算机与软件学院院长。
3、朱根林先生,男,1955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住权,经济学硕士,副研究员。自1993年7月至1998年9月,任上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计划部经理、基金管理部经理兼上海上投投资管理公司总经理。自1998年9月至2002年2月,任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其中2000年2月至2002年2月,兼任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副总会计师)。自2002年2月至2012年1月,任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财务总监、副总裁;自2012年1月至2015年6月,任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期间,曾兼任上海汽车集团财务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董事长,上海汽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创意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浦城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上海汽车集团(北京)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汽车工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以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监事长,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社会兼职曾任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基金会监事长,上海市水资源保护基金会监事长,上海市成本研究会副会长等。
三、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王新玲女士,1984年出生,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复旦大学高级工商管理硕士。2006年参加工作,历任厦门雅迅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华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客户经理,客户总监,投资总监,总裁助理等职务。2013年至今担任华云数据控股集团投资总裁,投资决策委员会副主席。
王新玲女士不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形。
证券代码:603110 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21-030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豁免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监事孙国磊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选举孙国磊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五届监事会任期相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为董监高投保责任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关于为公司董监高投保责任险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33)
公司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3、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综合考虑行业薪酬水平、履职情况及年度经营业务,确定2021年度监事薪酬标准。公司监事孙国磊、张银滨不在公司领取薪酬,职工监事王秀玲领取监事薪酬,薪酬标准为基本年薪36万元(税前)加绩效工资。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本议案尚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5月22日
附件:
监事简介:
1、孙国磊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工商管理硕士,2002年至2005年,历任先声药业集团人力资源主管、培训副经理;2006年至2009年,担任堂皇集团人力资源总监;2009年至2012年,历任京信通信HR副总、子公司总经理;2012年至2015年,担任圣象集团人力资源副总兼运营副总;2015年至2019年,担任中地控股集团CHO,集团执行总裁兼子公司CEO;2019年至2020年,担任天洋控股集团CHO,商学院执行院长,COO;2020年至今,担任华云数据控股集团副总裁。孙国磊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形。
2、张银滨先生,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2008年至2010年任厦门华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运营总监,2010年至今华云数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运营中心高级副总裁。张银滨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形。
3、王秀玲女士, 197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曾任浙江新东方油墨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财务部长;台州市黄岩亲加亲投资有限公司监事;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王秀玲女士间接持有公司股票74,4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形。
证券代码:603110 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21-032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经董事长许广彬先生提名,公司决定聘任庄盛鑫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陆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经总经理提名,公司决定聘任陆君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王新玲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独立董事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经审阅公司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经历等个人资料,同意聘任庄盛鑫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同意聘任陆君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职务,同意聘任王新玲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能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形。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2日
证券代码:603110 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21-035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王秀玲女士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王秀玲女士将与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其任期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简历如下:
王秀玲女士,197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曾任浙江新东方油墨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财务部长;台州市黄岩亲加亲投资有限公司监事;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王秀玲女士间接持有公司股票74,4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形。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5月22日
证券代码:603110 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21-036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6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6月18日 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桐乡市梧桐街道崇福大道2320号新东方油墨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6月18日
至2021年6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1年5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等媒体。
2、 特别决议议案: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参会登记时间:2021年6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股东可采用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地址:(1)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北路118号总商会大厦8楼;
(2)浙江省桐乡市梧桐街道崇福大道2320号新东方油墨有限公司;
3、联系人:陆君、安宁
4、联系电话:0576-84275888
5、电子邮箱:ir@df603110.com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6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