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1-055
债券代码:128107 债券简称:交科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星期三)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19日—2021年5月19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
(2)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2.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2031号钱江大厦22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伟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36人,共计代表股份860,566,251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2.554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853,101,766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2.0124%。
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列席见证。
3.网络投票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4人,代表股份7,464,485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5426%。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共35人,代表股份74,345,275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4042%。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858,587,7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01%。反对1,917,3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28%。弃权6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1%。
(二) 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858,587,7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01%。反对1,917,3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28%。弃权6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1%。
(三) 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858,587,7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01%。反对1,917,3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28%。弃权6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1%。
(四)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858,587,7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01%。反对1,917,3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28%。弃权6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1%。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858,648,8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72%。反对1,917,3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2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2,427,8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7.4210%;反对1,917,3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579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58,587,7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01%。反对1,617,3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79%。弃权36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2,366,7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7.3388%;反对1,617,3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1755%;弃权36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4857%。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2,427,8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210%。反对1,917,3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79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回避对本提案的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2,427,8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7.4210%;反对1,917,3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579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58,648,8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72%。反对1,617,3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79%。弃权3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2,427,8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7.4210%;反对1,617,3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1755%;弃权3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4035%。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58,648,8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72%。反对1,917,3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2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2,427,8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7.4210%;反对1,917,3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579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俞洁律师、高云翔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如下:“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