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3 证券简称:皮阿诺 公告编号:2021-03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9日(星期三)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海景路1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马礼斌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3,638,9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9184%。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4,267,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8949%。
3、通过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371,0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235%。
4、中小投资者总体情况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1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6,627,1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133%。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提案:
1、《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3,638,9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16,627,1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2、《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3,638,9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16,627,1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3、《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3,638,9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16,627,1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4、《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3,638,9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16,627,1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5、《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078,8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27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1,560,06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2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15,067,1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617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1,560,06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826%。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6、《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3,638,1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16,626,3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8%。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7、《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3,638,3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16,626,5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4%;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8、《关于2021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3,638,3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16,626,5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4%;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
表决结果:本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本提案获得通过。
9、《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3,638,3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16,626,5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4%;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10、《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3,638,3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16,626,5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4%;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11、《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薪酬的确认及2021年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626,5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4%;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16,626,5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4%;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
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马礼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温州盛和正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合计所持有的股份数97,011,755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12、《关于监事2020年薪酬的确定及2021年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3,638,3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16,626,5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张森林、杨尚东;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