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1-05-18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26号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吉林龙鑫药业有限公司

  ● 根据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继续为吉林龙鑫药业有限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9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累计为1,103,399.51万元,占公司 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75.74%;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外的担保金额累计为9,500万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0.65%。上述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上述担保无反担保。

  ●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继续为吉林龙鑫药业有限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9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累计为1,103,399.51万元,占公司 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75.74%;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外的担保金额累计为9,500万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0.65%。上述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吉林龙鑫药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吉林省和龙市

  法定代表人:刘晓峰

  经营范围:制造批发销售、中成药、化学药制剂、保健食品、药材原料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吉林龙鑫药业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07,132,486.40元,总负债为106,473,047.00元,净资产为100,659,439.40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07,572,652.11元,净利润-1,148,551.35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1年3月31日,吉林龙鑫药业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16,421,981.07元 ,总负债为115,758,609.92元,净资产为100,663,371.15元,2021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31,225,923.31元,净利润3,931.75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被担保人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在审批程序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拥有被担保人的控制权,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的所属公司,具备偿还债务能力。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对外担保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累计为1,103,399.51万元,占公司 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75.74%;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外的担保金额累计为9,500万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0.65%。上述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25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 2021年5月1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5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4名,董事隋殿军未参加表决也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表决,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融资的议案:

  鉴于公司部分综合授信即将到期,同意继续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3.2亿元,期限1年,并以公司持有的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6亿元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同意继续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15亿元,期限1年,并以公司持有的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10亿元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所属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继续为吉林龙鑫药业有限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9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累计为1,103,399.51万元,占公司 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75.74%;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外的担保金额累计为9,500万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0.65%。上述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27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81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648,967,851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4.7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050,148,899.70元,扣除保荐费用、承销费用和其他发行费用及相关税金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015,510,799.90元。2017年6月15日,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审验并出具了中准验字[2017]第1041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经足额到账,并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公司、项目实施主体子公司与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东盛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鉴于公司已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所有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项目实施主体子公司、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一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