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2021-05-18

  证券代码:600393             股票简称:ST粤泰            编号:临2021—051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被拍卖的股份为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粤泰股份”)控股股东广州粤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泰控股”)及一致行动人广州豪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豪城”)、广州新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新意”)持有的公司62,055,800股及红利;广州豪城、西藏棕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棕枫”)持有的公司58,168,600股。共计占粤泰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全部股份的7.39%,占公司总股本的4.74%。本次拍卖暂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目前该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将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关于本次股份被司法拍卖的具体情况

  1、公司于2021年5月17日收到粤泰控股通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中院”)将于2021年6月15日10时至2021年6月16日10时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sf.taobao.com)分别公开拍卖粤泰控股、广州豪城、广州新意持有的公司62,055,800股及红利以及广州豪城和西藏棕枫持有的公司58,168,600股,共计占粤泰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全部股份的7.39%,占公司总股本的4.74%。上述股份已全部被司法冻结。现将本次拍卖的情况公告如下:

  2、拍卖原因:

  申请执行人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金融资管公司”)与被执行人粤泰控股、广州豪城、广州新意等公证债权文书执行案【案号:(2019)粤01执3590号】以及山东金融资管公司与被执行人粤泰控股、广州豪城、西藏棕枫等公证债权文书执行案【案号:(2020)粤01执恢377号】,广州中院在执行过程中冻结了被执行人持有的粤泰股份的股票。因涉案债务尚未清偿完毕,广州中院近日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路平台发布上述拍卖公告。

  二、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止目前,粤泰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和质押冻结情况

  

  

  注:广州恒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被粤泰控股吸收合并,公司目前已注销。股票尚未办理变更手续。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目前正积极与相关债权人沟通,争取妥善处理本次纠纷及股份被冻结拍卖事宜,如果双方达成和解,将协调法院撤回该司法拍卖。

  3、 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收到粤泰控股通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三中院”)将于2021年5月29日10时至2021年5月30日10时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sf.taobao.com/010/03)公开拍卖粤泰控股持有的公司17,900,000股股票,占粤泰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全部股份的1.10%,占公司总股本的0.71%。

  若上述司法拍卖及本次司法拍卖均成功实施,粤泰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累计减少至1,488,927,91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8.71%,该事项暂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来源为公司2016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时发行的股份,股份性质为限售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与粤泰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为不同主体,公司在资产、业务、人员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均保持一定独立性,粤泰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暂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直接重大影响。

  6、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该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双方若能达成和解,将协调法院撤回该司法拍卖,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和解,可能将涉及竞拍、缴款、 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公司将根据相关进展,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等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