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93 股票简称:ST粤泰 编号:临2021—051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被拍卖的股份为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粤泰股份”)控股股东广州粤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泰控股”)及一致行动人广州豪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豪城”)、广州新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新意”)持有的公司62,055,800股及红利;广州豪城、西藏棕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棕枫”)持有的公司58,168,600股。共计占粤泰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全部股份的7.39%,占公司总股本的4.74%。本次拍卖暂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目前该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将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关于本次股份被司法拍卖的具体情况
1、公司于2021年5月17日收到粤泰控股通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中院”)将于2021年6月15日10时至2021年6月16日10时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sf.taobao.com)分别公开拍卖粤泰控股、广州豪城、广州新意持有的公司62,055,800股及红利以及广州豪城和西藏棕枫持有的公司58,168,600股,共计占粤泰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全部股份的7.39%,占公司总股本的4.74%。上述股份已全部被司法冻结。现将本次拍卖的情况公告如下:
2、拍卖原因:
申请执行人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金融资管公司”)与被执行人粤泰控股、广州豪城、广州新意等公证债权文书执行案【案号:(2019)粤01执3590号】以及山东金融资管公司与被执行人粤泰控股、广州豪城、西藏棕枫等公证债权文书执行案【案号:(2020)粤01执恢377号】,广州中院在执行过程中冻结了被执行人持有的粤泰股份的股票。因涉案债务尚未清偿完毕,广州中院近日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路平台发布上述拍卖公告。
二、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止目前,粤泰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和质押冻结情况
注:广州恒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被粤泰控股吸收合并,公司目前已注销。股票尚未办理变更手续。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目前正积极与相关债权人沟通,争取妥善处理本次纠纷及股份被冻结拍卖事宜,如果双方达成和解,将协调法院撤回该司法拍卖。
3、 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收到粤泰控股通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三中院”)将于2021年5月29日10时至2021年5月30日10时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sf.taobao.com/010/03)公开拍卖粤泰控股持有的公司17,900,000股股票,占粤泰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全部股份的1.10%,占公司总股本的0.71%。
若上述司法拍卖及本次司法拍卖均成功实施,粤泰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累计减少至1,488,927,91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8.71%,该事项暂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来源为公司2016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时发行的股份,股份性质为限售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与粤泰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为不同主体,公司在资产、业务、人员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均保持一定独立性,粤泰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暂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直接重大影响。
6、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该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双方若能达成和解,将协调法院撤回该司法拍卖,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和解,可能将涉及竞拍、缴款、 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公司将根据相关进展,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等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