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D61版)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2021-04-26

  (上接D61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以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28)。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以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王春翔先生、王渊先生和温平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9票回避。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

  王渊先生、陆海星先生、张敏先生、张杰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34)。

  特此公告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报备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112    证券简称:华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6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7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 2020 年生产经营情况和 2021年生产经营计划,为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并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等因素,根据公司经营情况,现拟提出如下利润分配预案: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0元(含税)。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436,090,490股,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74,135,383.30元(含税),占公司2020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4,998,939.33元的比例为30.26%,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保持了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拟定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金流状况、公司未来经营发展和股东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该利润分配的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的预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利润分配的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12    证券简称:华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0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2021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申请不超过50.00亿元(最终以各家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综合授信额度、项目贷款、并购贷款、供应链或其他品种融资及特别授信额度。

  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保理等,综合授信业务的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质押等。提供授信的金融机构主要为银行、租赁、信托等金融机构。授信期限及金融机构审批的授信额度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授信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在额度内发生的具体业务,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范围内办理审核并签署与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的融资事项,由董事长审核并签署相关融资合同文件即可,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签署。在授信有效期内(包括当年授信延长期)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无论到期日是否超过授信有效期截止日期,均视为有效。

  本授权有效期从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12    证券简称:华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5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毅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作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九)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

  (十)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28)。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6日

  报备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112    证券简称:华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9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公司目前销售包括内销和外销两部分,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及基于经营战略的需要,使公司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并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二、远期结售汇业务概述

  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是通过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协商签订远期结售汇协议,约定未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币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时,即按照该协议的约定办理结售汇业务。远期结售汇把汇率的时间结构从将来转移到当前,事先约定了将来某一日向银行办理结汇或售汇业务的汇率,从而锁定当期结售汇成本。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且只限于从事与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开展交割期与预测回款期一致且金额与预测回款金额相匹配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

  三、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规模及授权期间

  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公司(含子公司)用于上述外汇业务的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不超过8,000万美金(或同等价值人民币金额),授权有效期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股东大会通过后,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金额范围内根据业务需要负责签署相关协议、文件。

  四、远期结售汇业务风险分析

  远期结售汇业务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但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在远期结售汇确认书约定的远期结售汇汇率低于实时汇率时,会造成汇兑损失;

  2、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导致公司损失。

  五、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遵循套期保值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主要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在签订远期结售汇业务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付汇期和金额进行交易,所有远期结售汇业务均有真实的贸易背景;

  2、公司建立了相关内控管理制度,对交易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决策程序、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有利于保证公司业绩的稳定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授权期限及额度内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