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1-04-26

  证券代码:603155        证券简称:新亚强           公告编号:2021-02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金额:拟使用不超过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在上述额度及委托理财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及核查意见。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暂时闲置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

  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89号)核准,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889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1.8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38,646,500.0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费用38,646,5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200,000,000.00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20]91010001号《验资报告》。

  (三)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理财由专门机构、专职人员负责。每笔具体理财业务由财务负责人审批并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协议中应明确界定产品类型为保本型理财产品。

  2、公司及财务负责人应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或影响正常资金流动需求的状况,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3、监事会、独立董事根据需要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与监督。在公司审计部门核查的基础上,如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认为必要的,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额度

  不超过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

  (二)委托理财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三)委托理财产品类型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等。

  (四)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度预先确定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和期限,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

  2、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根据需要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与监督。在公司审计部门核查的基础上,如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认为必要,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委托理财的受托方拟为银行、证券公司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交易对方及投资产品发行主体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增加股东回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公司是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本次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短期投资本金根据理财产品类型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银行存款,所得收益相应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或利息收入(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确认的会计处理为准)。

  五、风险提示

  虽然公司选取投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现金管理类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主要面临收益波动、流动性以及投资实际收益不达预期等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2021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供公告股东大会审议。

  (一)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保荐机构对本次新亚强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55        证券简称:新亚强           公告编号:2021-021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金额:拟使用不超过5亿元自有资金,在上述额度及委托理财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

  (三)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理财由专门机构、专职人员负责。每笔具体理财业务由财务负责人审批并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

  2、公司及财务负责人应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或影响正常资金流动需求的状况,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3、监事会、独立董事根据需要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与监督。在公司审计部门核查的基础上,如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认为必要的,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额度

  不超过5亿元自有资金。

  (二)委托理财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三)委托理财产品类型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信托等金融机构发行的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等。

  (四)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现金管理类产品,符合内部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

  2、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根据需要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与监督。在公司审计部门核查的基础上,如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认为必要,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委托理财的受托方拟为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交易对方及投资产品发行主体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增加股东回报,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公司是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本次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短期投资本金根据理财产品类型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银行存款,所得收益相应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或利息收入(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确认的会计处理为准)。

  五、风险提示

  虽然公司选取投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现金管理类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主要面临收益波动、流动性以及投资实际收益不达预期等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2021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供公告股东大会审议。

  (一)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的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