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2021-04-08

  证券代码:002979        证券简称:雷赛智能         公告编号:2021-02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60,576,6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12%。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4月9日(星期五)。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415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000,000股,并于2020年4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156,0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08,000,000股,其中:限售流通股156,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52,000,000股。

  公司上市后至本公告披露日,未派发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也未实施股份回购等情形,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208,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流通股15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00%;无限售流通股5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0%。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上市上市公告书》中承诺如下:

  (一)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承诺

  公司股东胡新武、杨立望、田天胜、王万忠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发行价格是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除权除息处理。

  3、前述锁定期满后,如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本人保证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遵守上述承诺。

  公司股东黄桂香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前述锁定期满后,如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本人保证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遵守上述承诺。

  公司股东深圳市和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赛投资”)、诸暨富华睿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浙江华睿弘源智能产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睿弘源”)、深圳市雷赛志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雷赛团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雷赛三赢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康伟等28位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二)股份减持意向承诺

  公司股东和赛投资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

  1、本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监管要求持有公司的股份,并将严格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关于本公司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承诺。

  2、本公司在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果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和减持股份数量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3、本公司减持公司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在本公司实施减持公司股份时且本公司仍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时,本公司至少提前五个交易日告知公司、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积极配合公司的公告等信息披露工作;本公司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按照相关规定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5、本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若本公司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超额)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其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其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华睿弘源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

  1、本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监管要求持有公司的股份,并将严格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关于本公司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承诺。

  2、本公司在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果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和减持股份数量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3、本公司减持公司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在本公司实施减持公司股份时且本公司仍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时,本公司至少提前五个交易日告知公司、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积极配合公司的公告等信息披露工作;本公司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按照相关规定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5、本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若本公司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超额)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其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其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有后续追加承诺、法定承诺和其他承诺等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有关承诺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都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不存在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亦不存在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形,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无需延长。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亦未对其进行违规担保。

  公司董事会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三、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4月9日(星期五)。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60,576,666股,占公司总股本29.12%。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34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注1:深圳市和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本次解禁后仍需遵守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持股变动的相关规定以及作出的股份减持相关承诺。

  注2:股东杨立望先生为公司现任副总经理,本次解禁后仍需遵守董监高持股变动的相关规定以及作出的股份减持相关承诺。

  注3:股东黄桂香女士现任监事会主席,本次解禁后仍需遵守董监高持股变动的相关规定以及作出的股份减持相关承诺。

  注4:股东王万忠先生为公司现任副总经理,本次解禁后仍需遵守董监高持股变动的相关规定以及作出的股份减持相关承诺。

  注5:股东孙立华和孙悦为公司离任董事、副总经理胡新武女士(已离世)继承人,本次解禁后仍需遵守离任董监高持股变动的相关规定以及作出的股份减持相关承诺。

  注6:股东田天胜先生为公司现任董事、副总经理,本次解禁后仍需遵守董监高持股变动的相关规定以及作出的股份减持相关承诺。

  注7:股东深圳市德信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数560,000股,其中559,500股处于质押状态,该部分股票在解除质押后,方可上市流通。

  四、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注:表中具体数据以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上市公司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针对公司本次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1、雷赛智能本次部分限售股份申请上市流通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

  2、雷赛智能本次部分限售股份申请上市流通的数量、实际可流通股份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的要求和股东承诺;

  3、持有雷赛智能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严格履行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作出的相关承诺;

  4、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雷赛智能与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因此,保荐机构对雷赛智能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公司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