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68 证券简称:荣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1-00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长春国金发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物业”)因日常经营需要,向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亚泰大街支行(以下简称“吉林银行”)申请贷款,额度为1000万元人民币,期限1年,长春荣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荣丰”)以持有的长春国际金融中心H座提供抵押担保,长春荣丰、王焕新、张金生提供保证担保。国金物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荣丰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90%股份,长春荣丰为北京荣丰全资子公司,长春荣丰向国金物业提供担保已经长春荣丰股东会审议通过,无需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长春国金发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3月6日
住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3518号国金汇G座2层
法定代表人:王焕新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整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物业服务(凭资质证书经营);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咨询、房地产信息咨询、停车场服务、保洁服务、家政服务、绿化养护、餐饮管理,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销售;房屋租赁服务;柜台、摊位出租;仓库库房出租服务;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零售;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零售;会议、展览及相关服务;家用电器、日用产品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国金物业总资产2,822,720.17元,净资产-6,082,359.96元,营业收入8,078,454.43元,净利润-1,598,359.59元。
国金物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抵押担保
2、担保期限:1年
3、担保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
四、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金额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5.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9.52%。公司目前除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外无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
五、备查文件
1、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保证合同》。
2、长春荣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特此公告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