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1-03-20

  证券代码:603002          证券简称:宏昌电子         公告编号:2021-02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接到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广州宏仁电子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宏仁”)通知,广州宏仁按其增持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了部分公司股份并完成增持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1、股东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广州宏仁电子工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云埔一路一号之一

  通讯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728号保利中创孵化器3号楼212室

  邮政编码:510530

  负责人:刘焕章

  设立日期:1996年3月20日

  注册资本:5,125万美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6184448503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印制电路板制造

  2、股东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21年2月23日至2021年2月25日,广州宏仁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股份9,144,700股,增持成交金额5,188.27万元,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1.00%(具体见公司2021年2月26日于上交所网站披露《宏昌电子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增持股份进展公告》)。

  2021年2月26日至2021年3月3日,广州宏仁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股份9,144,683股,增持成交金额5,585.53万元,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1.00%(具体见公司2021年3月4日于上交所网站披露《宏昌电子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增持股份比例达到2%进展公告》)。

  2021年3月5日至2021年3月9日,广州宏仁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股份9,144,700股,增持成交金额5,849.90万元,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1.00%(具体见公司2021年3月10日于上交所网站披露《宏昌电子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增持股份比例达到3%进展公告》)。

  2021年3月10日至2021年3月12日,广州宏仁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股份9,144,712股,增持成交金额5,872.21万元,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1.00%(具体见公司2021年3月13日于上交所网站披露《宏昌电子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增持股份比例达到4%进展公告》)。

  2021年3月15日至2021年3月19日,广州宏仁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股份9,144,700股,增持成交金额5,886.71万元,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1.00%。

  截至本公告日,广州宏仁累积增持股份45,723,495股,累积增持成交金额28,382.61万元,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5.00%,已完成本次增持计划。

  增持计划实施前,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53,761,611股,占总股本的60.56%。本次增持后,截至本公告日,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99,485,106股,占总股本的65.56%(具体如下)。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上述权益变动情况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特此公告。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0日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宏昌电子

  股票代码:603002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广州宏仁电子工业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黄埔区云埔一路一号之一

  通讯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728号保利中创孵化器3号楼212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签署日期:2021年3月1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或广州宏仁指:广州宏仁电子工业有限公司

  宏昌电子或上市公司指: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指:广州宏仁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宏昌电子股份45,723,495万股,占宏昌电子总股本的5.00%。

  上交所/交易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15号》指:《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报告书指: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指: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广州宏仁电子工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云埔一路一号之一

  通讯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728号保利中创孵化器3号楼212室

  邮政编码:510530

  负责人:刘焕章

  设立日期:1996年3月20日

  注册资本:5,125万美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6184448503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印制电路板制造

  广州宏仁的股东构成情况

  

  二、广州宏仁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00%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00%以上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宏昌电子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宏昌电子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增持股份。

  宏昌电子2021年2月23日于上交所网站披露《关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披露广州宏仁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增持宏昌电子股份,计划增持金额人民币1亿元至3亿元之间,自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实施。

  本次权益变动后,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宏昌电子股份计划。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宏昌电子股份200,454,545股,占宏昌电子股份总额的21.92%。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宏昌电子股份246,178,040股,占其股份总额的26.9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二、股份变动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股份。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自2021年2月23日至2021年3月19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宏昌电子股份45,723,495股,占宏昌电子股份总额的5.00%,详见下表: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其他情况

  截止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总计为246,178,04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26.92%。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的所有权益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宏昌电子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宏昌电子因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广州宏仁取得宏昌电子发行的股份200,454,545股,占宏昌电子股份总额的21.92%。具体请见2020年11月7日、2020年12月25日宏昌电子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开披露的《宏昌电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宏昌电子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等公告。

  除本报告书披露外,广州宏仁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商业登记证;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地点: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州宏仁电子工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 焕 章

  日期:2021年3月1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州宏仁电子工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 焕 章

  日期:2021年3月19日

  附  表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州宏仁电子工业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刘焕章

  日 期:2021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603002         证券简称:宏昌电子        公告编号:2021-019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2月23日于上交所网站披露《关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广州宏仁电子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宏仁”)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增持金额人民币1亿元至3亿元之间,自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实施。

  ● 增持计划实施结果:

  截至2021年3月19日,广州宏仁累积增持股份45,723,495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5%,累积增持成交金额28,382.61万元,已完成本次增持计划;本次增持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99,485,106股,占总股本的65.56%。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接到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广州宏仁通知,广州宏仁按其增持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了部分公司股份并完成增持计划,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广州宏仁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增持计划实施前,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53,761,611股,占总股本的60.56%。

  2、本次公告前6个月,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

  3、拟增持股份的金额:计划增持金额人民币1亿元至3亿元之间,增持所需资金为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4、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5、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次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即2021年2月23日至2021年8月22日)内完成。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本次股份增持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增持方(含其子公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连续竞价和大宗交易)或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及结果

  2021年2月23日至2021年2月25日,广州宏仁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股份9,144,700股,增持成交金额5,188.27万元,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1.00%(具体见公司2021年2月26日于上交所网站披露《宏昌电子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增持股份进展公告》)。

  2021年2月26日至2021年3月3日,广州宏仁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股份9,144,683股,增持成交金额5,585.53万元,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1.00%(具体见公司2021年3月4日于上交所网站披露《宏昌电子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增持股份比例达到2%进展公告》)。

  2021年3月5日至2021年3月9日,广州宏仁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股份9,144,700股,增持成交金额5,849.90万元,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1.00%(具体见公司2021年3月10日于上交所网站披露《宏昌电子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增持股份比例达到3%进展公告》)。

  2021年3月10日至2021年3月12日,广州宏仁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股份9,144,712股,增持成交金额5,872.21万元,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1.00%(具体见公司2021年3月13日于上交所网站披露《宏昌电子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增持股份比例达到4%进展公告》)。。

  2021年3月15日至2021年3月19日,广州宏仁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股份9,144,700股,增持成交金额5,886.71万元,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1.00%。

  截至2021年3月19日,广州宏仁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累积增持公司股份45,723,495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5%,累积增持成交金额28,382.61万元,已完成本次增持计划。

  增持计划实施前,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53,761,611股,占总股本的60.56%。本次增持后,截至本公告日,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99,485,106股,占总股本的65.56%。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2、增持主体广州宏仁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五、备查文件

  增持人广州宏仁出具的《股份增持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