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13 证券简称:国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5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联股份”) 股东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江苏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小企业基金”)为首发时为持股5%以上股东, 2020年度公司进行非公发行A股股票后,中小企业基金股份降至4.371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小企业基金持有公司股份3,256,4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730%,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上市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中小企业基金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3,256,4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730%。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大宗交易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转让所受让的股份。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资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2021年3月12日,公司收到中小企业基金发来的《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股东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注: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2021年3月18日至2021年9月13日。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小企业基金减持股份承诺如下:
本合伙企业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对于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国联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本合伙企业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在锁定期内不予减持。如锁定期满后拟减持公司股票,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提前3个交易日通知公司予以公告。减持公司股票的价格在满足本合伙企业已作出的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根据当时的市场价格而定,但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系统或协议转让的方式。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累计减持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上市时所持股票数量的100%,具体减持比例届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所持本合伙企业股份变化的,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变更。
中小企业基金将严格遵守《证券法》、遵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要求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系中小企业基金根据自身经营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中小企业基金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形,亦未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中小企业基金减持计划实施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603613 证券简称:国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6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北京银行双秀支行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1亿元
本次现金管理产品名称:单位结构性存款
现金管理期限:259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联股份”)于2020年12月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能够满足保本要求的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授权期限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2月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6)。
一、本次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公司通过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07号)核准,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联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990,858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74.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66,066,635.5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15,959,147.71元。
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11月13日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1月13日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北京国联视
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G11905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三)现金管理产品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四)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本次委托理财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公司遵守审慎投资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合同主要条款
2021年3月12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1亿元,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北京银行双秀支行购买了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主要条款如下:
(二)现金管理的资金投向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用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能够满足保本要求、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保本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
(三)公司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总额为1亿元,投资范围为结构性存款,期限259天,收益分配方式为到期还本付息。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遵守审慎投资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检查,必要
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现金管理受托方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北京银行双秀支行,董事会已对受托方的信用情况及其履约能力等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受托方符合公司现金管理的各项要求。
(二)上述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 公司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情况:
单位:元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保本浮动收益型存款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风险提示
虽然公司购买的为保本浮动收益型存款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但仍存在银行破产倒闭带来的清算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1、决策履行程序
公司于2020年12月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能够满足保本要求的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授权期限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2月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6)。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能够满足保本要求、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能够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经营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能够满足保本要求、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保本型产品,能够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经营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4、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经过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因此,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对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注:上表中最近一年净资产指截至2020年12月31日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未经审计)378,088.27万元;最近一年净利润指2020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未经审计)30,345.38万元。
特此公告。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