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取得比亚迪新能源汽车零部件 项目的公告 2021-03-10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临2021-01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项目金额:预估金额为人民币4亿元,具体以下单金额为准。

  ● 项目期限:预计项目实施周期为5年。

  ●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项目量产后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影响。

  ● 风险提示:项目金额并不反映对方最终的实际采购数量,目前仅为预计金额,后续实际开展存在不确定性,具体以下单金额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收到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弗迪动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弗迪动力”)的项目确认通知,弗迪动力拟向公司采购变速箱阀板,用于终端装配秦puls-dmi平台。

  一、审议程序情况

  根据本次项目预估金额,无需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会议审议批准。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

  本合同标的为变速箱阀板。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公司名称:弗迪动力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沙田社区坪山大道6531号综合楼301

  法定代表人:罗红斌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股东: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股份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汽车动力系统技术研发;发动机、变速器,汽车零部件研发、生产和销售;模具、齿轮,铸件制造和销售;电动车高压配电箱、高压线束其零件制造和销售;新能源电机、电控、电源及零件制造和销售;智能转向系统、智能制动系统、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制造和销售;新能源储能系统及集装箱制造和销售;故障诊断仪、精密装备制造和销售;车桥及零件制造和销售;转向架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工程设计;船用动力系统、矿山机械动力系统、农用机械动力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汽车电喷系统及动力匹配;与上述项目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售后服务。上述相关产品的进出口业务。

  (三)弗迪动力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及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项目主要内容

  1、项目金额:预估金额为人民币4亿元,具体以下单金额为准

  2、履行期限:预计项目实施周期5年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预计项目今年量产后会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2、本合同的签署不影响公司经营业务的独立性。

  3、本次供应的变速箱阀板是公司核心零部件之一,本项目的取得是公司推进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业务发展的重要成果,有利于推动公司与全球知名新能源汽车生产厂商建立坚实的业务关系。

  五、风险提示

  项目金额并不反映对方最终的实际采购数量,目前仅为预计金额,后续实际开展存在不确定性,具体以下单金额为准。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临2021-013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注销原因:根据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公司需对上述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并注销。

  ●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一)2021年1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二)根据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负责实施限制性股票的授予、解除限售和回购工作等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事宜。

  (三)由于本次回购注销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公司已根据法律规定就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自2021年1月23日起45天内,公司未接到相关债权人要求提前清偿或提供担保的要求。

  二、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计划有效期内,因激励对象主动离职,自情况发生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由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及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取消其激励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8,500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激励对象共计1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78,50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1,415,700股。

  (三)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2020年7月8日,公司披露了《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01,532,4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4886 元(含税),该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0年7月15日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及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回购价格进行了相应调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8.14元/股调整为7.99114元/股。

  (四)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B883636697),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对上述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78,5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及注销手续。预计上述限制性股票将于2021年3月12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78,500股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承诺:公司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未收到激励对象就回购注销事宜提出异议的文件。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1、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2、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及回购注销安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公司承诺将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注销登记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已履行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所引致的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