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95 证券简称:永和智控 公告编号:2021-004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曹德莅的通知,其与杨缨丽于2021年1月14日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协议签署情况概述
根据曹德莅与台州永健控股有限公司、杨缨丽、蒋辅中于2021年1月12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之约定,在本次股份转让手续办理完毕后,曹德莅将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3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同日,曹德莅、杨缨丽出具了《表决权委托书》,杨缨丽将本次《股份转让协议》受让的13,98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99%)对应的表决权,不可撤销的全部委托给曹德莅。委托期限自杨缨丽根据《股份转让协议》受让的股份过户至其名下之日起至杨缨丽不再持有永和智控股份之日止。
综上,曹德莅最终持有本公司权益比例为23.99%。为了巩固公司实际控制权的稳定,曹德莅和杨缨丽于2021年1月14日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有效期自杨缨丽持有本公司股份之日起至杨缨丽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之日止。
二、《一致行动人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曹德莅
乙方:杨缨丽
第一条 乙方无条件同意在其持有标的股票期间和甲方保持一致行动,并无条件确认其于2021年1月12日出具的将其持有的标的股票的表决权委托给甲方的《表决权委托书》的效力,确认该等委托不可撤销。
第二条 乙方同意并确认,其作为上市公司股东期间享有的股东权利的履行均以甲方之意思表示为准,并同意根据《表决权委托书》之约定直接授权甲方行使股东之提案权、表决权,提名董事、监事人选,选举董事、监事及对其他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的议案进行表决,并对该等所有法律行为的法律后果予以认可。乙方持股期间将不再自行行使所持上市公司股票之提案权、表决权。
第三条 本协议签署后的有效期内,如乙方担任永和智控董事的,则乙方行使其作为公司董事之提案权、表决权,提名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促使其所能控制的董事行使表决权等董事权利时将和甲方保持一致。
第四条 本协议签署后的有效期内,如乙方直接或间接增加对上市公司的投资的,则任何情况下乙方增加持有或控制的上市公司股票自动纳入本一致行动协议及《表决权委托书》约定的股票委托表决范围,该等新增股票的表决权同样委托甲方直接行使。
第五条 乙方在此确认,乙方不会谋求上市公司的控制权,乙方承诺不会干扰甲方行使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双方共同确认,签署本协议不构成双方对上市公司的共同控制。
第六条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署后即成立并生效,除非双方另行书面协议一致,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持有永和智控股份的方式及比例增减不影响本协议对该方的效力。
第七条 甲乙双方同意并承诺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永和智控的股份(如有)或控制企业的股权,也不由永和智控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
第八条 甲乙双方均应切实履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违反约定的,应就其违约行为给协议其他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争议。
第十条 本协议确定的一致行动安排及一致行动关系不得为任何一方单方解除或撤销。本协议所述与一致行动关系相关的所有条款均为不可撤销条款。
第十一条 乙方不可撤销地承诺,本协议生效后将不会与其他第三方签订与本协议内容相同、近似的协议或合同,亦不会委托任何其他第三方管理其持有的控制的企业的股权。
第十二条 本协议有效期自乙方持有永和智控股份之日起至乙方不再持有永和智控股份之日止。
三、协议签署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曹德莅。本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巩固公司实际控制权的稳定,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的连贯性和稳定性,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或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四、 备查文件
曹德莅、杨缨丽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
特此公告。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4日
证券代码:002795 证券简称:永和智控公告编号:2021-005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借款的
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以自有资产抵押的方式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1.1亿元贷款,具体情况如下:
一、 贷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1、 合同名称:《并购贷款借款合同》
2、合同编号:公借贷字第ZH2000000034367号
3、借款人名称: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4、贷款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5、借款金额:人民币1.1亿元
6、借款期限:不超过3年,具体为:自2020年4月7日(约定的首次提取
日)至2023年4月6日(约定的贷款到期日)
7、借款用途: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永和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对外并购。
8、资产抵押情况:公司全资孙公司成都山水上酒店有限公司为本笔贷款
提供房产抵押,并签署了《抵押合同》。
二、 资产抵押合同的主要情况
1、合同名称:《抵押合同》
2、合同编号:公担抵字第ZH2000000034367号
3、抵押人:成都山水上酒店有限公司
4、抵押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5、主债权本金金额及币种:人民币1.1亿元
6、抵押资产:房产
7、抵押物基本情况:成都市天府三街88号房产5栋2-24层(川(2018)成都市不动产权第0025462号),建筑面积15,212.68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积为629.18平方米,经四川金通房地产人估价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评估,该抵押物评估值为人民币24,365.97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房产已抵押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上述房产不存在其他抵押权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扣押、冻结等司法强制措施。
三、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自有房屋使用权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贷款,是为了满足公司融资需求,贷款将用于公司新拓医疗健康产业的发展,有助于公司实现医疗健康产业快速规模化的战略布局。该抵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四、 备查文件
1、《并购贷款借款合同》(公借贷字第ZH2000000034367号)
2、《抵押合同》(公担抵字第ZH2000000034367号)
特此公告。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4日
证券代码:002795 证券简称:永和智控 公告编号:2021-006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陈先云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1、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和智控”)持股5%以上股东陈先云女士计划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未来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2、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200万股且不超过260万股。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陈先云女士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同,陈先云女士拟增持公司股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 增持人:公司股东陈先云女士
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先云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14,692,4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35%);其通过投资的台州永健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健控股”)间接持有本公司2,685,4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4%)。
永健控股与曹德莅、杨缨丽及蒋辅中于2021年1月12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永健控股将其持有的永和智控58,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00%)分别转让给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曹德莅3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00%);转让给杨缨丽13,9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9%);转让给蒋辅中10,0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1%)。截至目前,上述股份尚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在过户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陈先云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数将发生变化。
3、 陈先云女士在本公告披露之日前12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4、陈先云女士在本公告披露之日前6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 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同,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2、拟增持股份的数量:增持数量不低于200万股且不超过260万股。增持所需资金为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3、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 实施。
5、本次股份增持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陈先云女士承诺,不在限制买入的窗口期内增持,不在公司重大事项内幕信息阶段增持,不在公司其他事项的内幕信息阶段及敏感期增持,不会进行短线交易等行为。如有违背上述行为,本人愿意主动向公司董事会上交违规交易所得收益。
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7、本次增持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在法定的锁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 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 无法实施的风险,以及可能存在因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 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其他相关说明
1、 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 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 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 公司将持续关注其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 备查文件
陈先云女士出具的《股份增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4日
证券代码:002795 证券简称:永和智控 公告编号:2021-007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代码:002795,股票简称:永和智控)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1年1月12日、1月13日、1月14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进行了自查并通过问询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因未以临时公告的形式及时披露公司银行借款所涉的资产抵押事项,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了相关警示函,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1-002号临时公告。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 截至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运作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目前正在进行股权结构调整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1-003号临时公告。除此之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 公司于2021年1月1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曹德莅计划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未来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择机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190万股且不超过200万股。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6、 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 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 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 信息。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