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01-06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21-0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召开情况

  1、 召集人: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 召开时间:2021年1月5日下午15:00

  3、 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兴民路222号之三(C3栋)天盈广场东塔56层

  4、 表决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5、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郑炳旭先生

  6、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03人,代表股份289,036,03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8.5333%。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9名,代表股份238,954,68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1.856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9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0,081,34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676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参加了现场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1.00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8,084,1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07%;反对951,8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2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562,6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4420%;反对951,8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55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议案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7,821,5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798%;反对1,214,4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2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300,0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6328%;反对1,214,4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6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议案3.00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4,073,0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2829%;反对4,962,9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71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51,5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5.8069%;反对4,962,9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193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席的律师见证。见证律师叶坚鑫、关智超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5日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21-002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1年1月5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于2018年12月授予了第一期限制性股票,现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在此第一个解锁期内,因25名激励对象所在经营单位未能完成公司对其的业绩考核要求,解除限售比例未达到100%,未能全额解除限售,根据公司《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回购价格5.17元/股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满足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681,269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750,093,456股变更为749,412,187股。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办理。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