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21年度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2021-01-06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集团       公告编号:2021-00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集团”或“公司”)于2021年1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1年度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从事套期保值的目的

  公司主要生产电缆及光伏产品,对生产经营所需要的铜、塑料、铝等原料需求很大。随着公司业务范围及客户市场领域的不断扩展,部分客户签订合同为闭口合同。而铜材、塑料、铝的市场价格变动较大,为尽可能规避生产经营中的原材料成本大幅波动风险,利用期货的套期保值功能进行风险控制,尽量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

  二、 套期保值的期货品种

  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铜、塑料、铝的期货交易合约。

  三、投入资金及业务期间

  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期间为2021年1月至12月,期货套保账户资金投入限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在该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使用。期货套期保值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如投入金额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则须上报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批后,依据相关内控制度及业务流程进行操作。

  四、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投资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可能会带来相应的资金风险。

  3、流动性风险:铜、铝、塑料期货品种成交不活跃,可能因为难以成交而带来流动风险。

  4、政策风险:监管机构对期货市场相关规定、政策等进行修改。

  五、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订《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规定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只能以规避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及生产产品价格波动等风险为目的。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3、公司开展套期保值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运用套期保值会计方法的相关条件: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将主要以《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公允价值套期保值为目标,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公司将持续地对套期保值的有效性进行关注,确保相关套期保值业务高度有效。

  4、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期货业务进行管理。

  六、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拟开展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材料铜、铝、塑料等的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已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了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及风险防控等内部控制程序,对公司控制期货风险起到了保障的作用。

  3、公司确定的年度套期保值的额度和交易品种合理,符合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有利于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相关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有利于公司降低经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七、备查资料

  1、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4日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集团       公告编号:2021-008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融资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集团”或“公司”)于2021年1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随着公司各项业务的顺利推进,公司及各子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也不断增加,为确保其资金流畅,更好地争取市场份额,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为母公司融资提供担保。

  (一)、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

  1、为常熟市中联光电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联光电”)及其各级子公司融资担保额度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

  2、为深圳市中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中利”)融资担保额度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

  3、为广东中德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中德”)融资担保额度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

  4、为辽宁中德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中德”)融资担保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

  5、为常州船用电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常州船缆”)及其各级子公司融资担保额度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

  6、为青海中利光纤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中利”)融资担保额度不超过7.2亿元人民币,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

  7、为宁夏中盛电缆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中盛”)及其各级子公司融资担保额度不超过0.6亿元人民币,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

  8、为苏州腾晖光伏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晖光伏”)及其各级子公司融资担保额度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

  (二)、子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

  1、深圳中利为广东中德提供融资担保额度不超过0.5亿元人民币,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

  2、公司孙公司东莞市中利特种电缆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特种”)及深圳中利为广东中德在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坑支行提供融资担保额度不超过3.1亿元人民币,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

  3、辽宁中德为公司孙公司辽宁中利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中利”)提供融资担保额度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

  4、中联光电为公司孙公司辽宁中利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中利”)提供融资担保额度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

  (三)、子公司为母公司融资提供担保

  公司子公司为中利集团提供融资担保额度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具体情况如下:

  

  

  2、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如下表:

  单位: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对中联光电及其各级子公司、深圳中利、广东中德、辽宁中德、常州船缆及其各级子公司、青海中利、宁夏中盛及其各级子公司、腾晖光伏及其各级子公司向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信托、保险、融资租赁、基金、资产管理公司、券商或其他机构提供融资担保额度共计不超过人民币83.8亿元,其中对腾晖光伏及其各级子公司融资担保额度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对中联光电及其各级子公司融资担保额度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对深圳中利融资担保额度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对广东中德融资担保额度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对辽宁中德融资担保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对常州船缆及其各级子公司融资担保额度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对青海中利融资担保额度不超过7.2亿元人民币,对宁夏中盛及其各级子公司融资担保额度不超过0.6亿元人民币。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担保协议。担保方式为提供信用担保。

  (二)子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

  中利特种、深圳中利为广东中德、辽宁中德为辽宁中利、中联光电为辽宁中利向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信托、保险、融资租赁、基金、资产管理公司、券商或其他机构提供融资担保额度共计不超过5.6亿元人民币,深圳中利为广东中德提供融资担保额度不超过0.5亿元人民币,中利特种及深圳中利为广东中德在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坑支行提供融资担保额度不超过3.1亿元人民币,辽宁中德为辽宁中利提供融资担保额度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董事会授权各子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担保协议。担保方式为提供信用担保。

  (三)子公司为母公司融资提供担保

  公司子公司为母公司向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信托、保险、融资租赁、基金、资产管理公司、券商或其他机构提供融资担保额度共计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董事会授权各子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担保协议。担保方式为提供信用担保、资产抵押等。

  以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子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担保及子公司为母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合计预计94.4亿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四、董事会意见

  1、随着公司及公司各子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断增长,需进行融资以满足流动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系正常生产经营需要。

  2、本次被担保的各家公司均经营正常,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偿债能力,公司的担保风险较小。

  3、中联光电、深圳中利、广东中德、常州船缆、辽宁中德、宁夏中盛、腾晖光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利特种、辽宁中利为公司全资孙公司。

  4、公司所持青海中利股权比例为97.89%,公司拟为青海中利融资提供全额担保,对于公司而言,本次承担的风险大于公司所持有的青海中利的股权比例。但考虑到青海中利是公司绝对控股子公司,融资资金用于日常经营,担保风险可控。为满足青海中利的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为青海中利融资提供全额担保。

  5、此项议案须提请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累计为446,283.66万元人民币,其中对子公司担保余额累计为288,454.63万元人民币,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1.51%。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8.96%。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各子公司实际使用资金的额度将根据生产经营实际所需进行,公司对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根据其实际用款额度进行。

  六、备查资料

  1、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4日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集团       公告编号:2021-011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参股公司2021年融资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随着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集团”或“公司”)下属参股公司江苏中利电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电子”)业务规模地不断扩展,为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更好地争取市场份额,公司拟为中利电子在2021年度向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信托、保险、融资租赁、基金、资产管理公司、券商或其他机构提供融资担保额度共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担保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2021年1月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参股公司2021年融资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因公司现有董事在中利电子担任董事职务,所以本次担保行为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王柏兴、王伟峰、陈波瀚、周建新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此次担保事项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中利电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9年5月7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注册地址:常熟市沙家浜镇常昆工业园D区青年路88号

  法定代表人:王柏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信息及通讯技术及设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电子、通讯产品的研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被担保人股权结构:

  

  苏州沙家浜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和江苏江南商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一致行动人,为中利电子控股股东。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为中利电子2021年度向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信托、保险、融资租赁、基金、资产管理公司、券商或其他机构融资提供担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为预计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中利电子与相关机构共同协商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权的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此次担保对象为参股公司,中利电子控股股东苏州沙家浜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和江苏江南商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同比例担保,同时中利电子为公司此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中利电子2021年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融资担保是为了保证中利电子日常业务的正常开展,更好地争取市场份额,中利电子控股股东苏州沙家浜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和江苏江南商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同比例担保,同时中利电子为公司此次担保提供反担保。中利电子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风险可控、具备偿债能力,因此上述对外担保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核并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所有文件。此项议案须提请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为关联方提供担保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认为:中利电子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此次担保事项,中利电子控股股东苏州沙家浜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和江苏江南商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同比例担保,同时中利电子为公司此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具体担保金额以日后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预计参股公司2021年融资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中利电子2021年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融资担保,是基于公司对中利电子的资产状况、债务偿还能力等进行了全面评估后确定的。此次担保事项,中利电子控股股东苏州沙家浜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和江苏江南商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同比例担保,同时中利电子为公司此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具体担保金额以日后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我们认为公司向其提供对外担保的整体风险可控,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时,本次担保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因此,同意公司对中利电子提供对外担保,该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为中利电子2021年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融资担保,有利于中利电子后续日常业务的正常开展,解决其融资需求,降低其融资成本。此次担保事项,中利电子控股股东苏州沙家浜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和江苏江南商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同比例担保,同时中利电子为公司此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具体担保金额以日后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此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中利电子提供对外担保,该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七、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0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中利电子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额为67,894.34万元。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余额累计为446,283.66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1.5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的对外担保余额累计为157,829.04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8.22%。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九、备查资料

  1、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预计参股公司2021年融资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4日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集团      公告编号:2021-002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集团”或“公司”)2021年1月2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于2021年1月4日以现场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于2021年1月4日如期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文嘉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参股公司2021年融资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为中利电子2021年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融资担保,有利于中利电子后续日常业务的正常开展,解决其融资需求,降低其融资成本。此次担保事项,中利电子控股股东苏州沙家浜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和江苏江南商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同比例担保,同时中利电子为公司此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具体担保金额以日后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此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中利电子提供对外担保,该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月4日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集团      公告编号:2021-001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集团”或“公司”)2021年1月2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于2021年1月4日以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于2021年1月4日如期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出席会议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王柏兴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1年度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为尽可能规避生产经营中原材料成本大幅波动的风险,尽量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的影响,拟于2021年开展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材料铜、铝、塑料等的套期保值业务,期货套保账户资金投入限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在该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使用。独立董事已就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详见2021年1月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披露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开展2021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由于公司子公司海外业务涉及到美元、欧元、日元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幅度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防范外汇市场带来的风险,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汇率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子公司拟于2021年度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1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已就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详见2021年1月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披露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确保公司业务发展所需,公司根据实际经营状况,2021年拟向相关银行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8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等综合授信业务。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授信期限为一年,在上述授权期限及额度范围内,综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2021年1月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披露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日常经营担保的议案》;

  随着公司各项业务的顺利推进,各子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展,为满足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更好地争取市场份额,预计2021年度为公司各子公司、各子公司为其子公司、腾晖泰国为中利香港及其各级子公司、中利新能源及其各级子公司开展日常经营业务提供担保不超过人民币57.32亿元,担保种类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定金等,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保函、开立信用证、质量担保、付款担保、采购担保、销售担保等。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具体详见2021年1月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披露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

  随着公司各项业务的顺利推进,公司及各子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也不断增加,为确保其资金流畅,更好地争取市场份额,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为母公司融资提供担保不超过人民币94.4亿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具体详见2021年1月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披露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参股公司2021年融资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随着江苏中利电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业务规模地不断扩展,为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更好地争取市场份额,公司拟为中利电子预计在2021年度向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信托、保险、融资租赁、基金、资产管理公司、券商或其他机构提供融资担保额度共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此次担保对象为参股公司,中利电子控股股东苏州沙家浜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和江苏江南商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同比例担保,同时中利电子为公司此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独立董事已就该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具体详见2021年1月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披露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王柏兴、王伟峰、陈波瀚、周建新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土地房产征收及转让的议案》;

  因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产业结构调整、土地资源综合利用等需要,政府对具备合法土地使用权的工业企业进行搬(拆)迁,为了配合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常熟市中联光电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与常熟市沙家浜镇人民政府签订《常熟市沙家浜镇工业企业搬迁协议书》,将坐落于沙家浜镇常昆路9号及11号的厂房进行搬迁,搬迁补偿总金额为10,548.4988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腾晖光伏技术有限公司与常熟市沙家浜村级联合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土地使用权及房产转让协议书》,将坐落于沙家浜镇常昆工业园区复兴路18号土地使用权及该地块上的全部建筑物转让给沙家浜置业,转让事项涉及的补偿款总额为6,568.2003万元。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相关事宜。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2021年1月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披露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已转让电站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

  吐鲁番华北腾晖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伊犁新晖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福海埃菲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尼勒克县中利腾晖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玉门中利腾晖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原为公司全资孙公司。在其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时,分别与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总金额为24,000万元、10,000万元、10,000万元、10,000万元和13,500万元的融资租赁合同,由中利集团提供保证担保。

  由于上述子公司股权被转让,公司对其担保变更为对外担保,根据协议约定,受让方应在股权和管理权交割后90日内,通过上述标的公司向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提前偿还融资租赁负债或者融资置换解除公司担保。

  独立董事已就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具体详见2021年1月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披露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详见2021年1月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披露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