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21临-01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1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授权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现金管理业务可循环滚动开展,资金可滚动使用。2020年4月27日和2020年7月1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和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7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使用期限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现金管理业务根据资金情况可循环滚动开展,资金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29日、6月20日及7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临-16)、《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临-21)《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及(公告编号:2020临-24)。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就近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的相关事宜现公告如下:
一、 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
(一)投资风险
1、虽然安全性高的投资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建立投资台账,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5、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 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协议》。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5日
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21临-02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价异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4日、1月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积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核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经核查,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主营业务为水力、风力发电,2020年1-9月,公司电力行业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为96.09%。经核查,公司主营业务目前经营情况正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