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0-10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台华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11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1月6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传真、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施清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审议,推选施清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审议,推选产生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构成如下:
上述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沈卫锋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聘任公司总经理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施华钢先生、丁忠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聘任公司副总经理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李增华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聘任公司财务总监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戴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聘任公司财务总监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胡萍哲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一月十二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相关人员简历
施清岛先生,1965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经济师。曾获“江苏省十大优秀青年企业家”、“苏州市劳动模范奖章”、“2010中国纺织品牌文化建设杰出人物”等荣誉称号。现担任中国纺织工业企业管理协会副会长、中国侨商联合会第五届副会长、吴江区工商联委员会副主席、吴江区闽南商会永远名誉会长、中国东方丝绸市场协会副会长。2000年7月至2004年7月,2019年2月至今担任吴江福华织造有限公司董事长。2001年至2006年4月,担任台华特种纺织(嘉兴)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6年5月至2011年8月,担任台华特种纺织(嘉兴)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9月起任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
沈卫锋先生,1968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长丝织造协会副会长、秀洲区商会会长、秀洲区慈善总会副会长。曾获2010年度、2011年度、2012年度“嘉兴市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十强企业优秀经营者”称号;2013年5月被评为“嘉兴撤地建市30周年突出贡献民营企业家”;2014年荣获“嘉兴市第三届十大风云人物奖”;2016年荣获“中国纺织行业年度创新人物”;2017年荣获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政府、中共嘉兴市秀洲区委员会颁发的“工业发展杰出贡献奖”及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颁发的“全国纺织行业水效推进先进个人”称号;2018年,荣获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政府、中共嘉兴市秀洲区委员会颁发的“优秀企业家”等荣誉。2001年至2006年3月,任台华特种纺织(嘉兴)有限公司董事。2006年4月至2011年8月,任台华特种纺织(嘉兴)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1年9月起任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张长建先生,1963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中科技大学EMBA,经济师。1984年至1996年,供职于人民银行信阳分行、工商银行信阳分行。1996年至2006年供职于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2008年8月至今,任吴江福华织造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年9月至今任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
王瑞先生,1960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博士。曾任天津纺织工学院讲师、天津工业大学纺织学院副教授、教授、院长、党委书记,现任天津工业大学纺织学院教授。目前还担任华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宋夏云先生,1969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博士,南京大学工商管理博士后,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1991年7月至2007年1月在南昌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工作;2007年2月至2013年8月在宁波大学商学院工作,任现代会计研究所副所长;2013年9月至今在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工作,曾任审计系主任,现为审计与内部控制研究中心主任;2019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目前还担任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以及中国审计学会审计教育分会理事、中国会计学会高级会员等职务。
覃小红女士,1977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纺织材料专业教授。历任东华大学纺织学院副教授;美国康奈尔大学访问学者。现任东华大学纺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覃小红女士在纺织材料与纺织品设计方面具有丰富经验,目前还担任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施华钢先生,1962年4月出生,中国香港籍。2002年以前一直在香港从事建筑装修设计工作;2002年10月至2011年9月,历任台华特种纺织(嘉兴)有限公司销售经理、销售事业部经理等职。2011至今任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丁忠华先生,1970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中共党员,助理工程师。1993年至2003年在杭州华信合纤织造公司工作,曾任设备主管及长丝准备部主任。2004年至今在公司从事生产管理工作,2007年1月至2011年9月任台华特种纺织(嘉兴)有限公司厂长;2011年9月至今任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增华先生,1968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10月至2007年7月,任江苏省农药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7年8月至2011年8月,担任吴江福华织造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1年9月至今,担任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5年12月至2018年2月曾兼任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戴涛先生,1981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合格证书。2013年9月至2018年1月历任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经理、证券投资总监、董事会秘书等职。2018年2月至今任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胡萍哲先生,198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12年11月至2017年8月任职于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先后任董办助理、证券事务代表;2017年9月至2019年3月,任职于众志资产管理(东阳)有限公司,任投资总监。2019年4月至今任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0-107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台华新材”)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11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1月6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传真、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魏翔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选举魏翔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相同。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附件:魏翔先生个人简历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十一月十二日
附件
个人简历
魏翔先生,1975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12年2月至2019年12月任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核算部经理;现任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绩效管理部经理、监事会主席。
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0-105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11月1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梅北路113号浙江嘉华特种尼龙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公司董事长施清岛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2、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3、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议案均获通过;
2、本次会议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律师:范瑞林、顾侃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