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华海药业 股票代码:600521 公告编号:临2020-099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履行此前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周明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18.21%减少至17.20%。截至目前,公司5%以上股东周明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50,255,8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20%。
● 周明华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0年4月14日,公司发布了《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周明华先生将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644万股股份,即不超过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告。
截至2020年11月10日,周明华先生减持时间届满, 其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2020年5月11日至6月5日,周明华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实际累计减持公司股份为910,000股。2020年6月8日至11月10日,周明华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3,645,410股。
因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2020年6月8日实施完毕,即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2元,每10股转增1股,在计算上述表格中的减持数量时,将其转增前减持的股份数910,000股做同比例调整,因此,其总的减持股份按照转增后计算=910,000股*1.1+13,645,410股=14,646,410股;减持比例=14,646,410股/当前公司总股本1,454,608,047股=1.0069%。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公司5%以上股东周明华先生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系周明华先生根据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发布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实施的股份减持,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该减持计划已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11日发布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3、周明华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