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0-084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将公司持有的珠海华发景龙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景龙”)50%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华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薇投资”)持有的建泰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泰建设”)40%股权出售给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业股份”)。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经初步研究和测算,本次交易不构成本公司《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拟采用现金方式支付股权对价,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及华薇投资将不再持有华发景龙及建泰建设的股权。
●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交易方案仍需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并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公司尚未与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签署协议。
●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分阶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公告披露的风险提示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业务结构,聚焦房地产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正在筹划将公司持有的华发景龙50%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薇投资持有的建泰建设40%股权出售给维业股份。维业股份以现金方式支付股权对价。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及华薇投资将不再持有华发景龙及建泰建设的股权。目前交易协议与最终交易价格均未确定,最终交易价格将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作为定价参考依据,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华薇投资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维业股份的间接控股股东为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集团”),维业股份与公司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下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预计本次交易金额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期间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珠海华发景龙建设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瑜
成立时间:2014年12月19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珠海横琴金融产业服务基地5号楼1-K
主营业务:建筑工程、室内外装饰及设计、建筑工程后期装饰、装修和清理;兼营园林绿化设计、园林及绿化工程施工(持有效许可证经营);机电设计、机电工程施工;幕墙设计与工程;研究、开发、安装;机电设备(特种设备除外);研究、开发;建筑工程和技术研究;计算机、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研制、生产、安装及销售;新材料技术开发服务、材料科学研究;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机械设备、电子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工程造价的管理与咨询;工程建设的管理与咨询;工程产品的营销与策划;商品批发贸易、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及配套服务平台建设(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数字化技术、计算机技术开发、信息资源共享技术开发;行业(企业)管理和信息化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发景龙股权结构如下:
2、建泰建设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冬
成立日期:2018年5月3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十字门大道9号9栋一层
经营范围: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桥梁工程专业承包、隧道工程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可跨省承接各类城市园林绿化(综合)规划设计、工程施工及养护管理,可从事城市园林绿化苗木、花卉、盆景、草坪生产和经营,提供有关城市园林绿化技术咨询、信息服务;园林绿化植物的批发、零售。商业批发、零售,金属门窗生产、安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建泰建设股权结构如下: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郭瑾
成立日期:1994年10月18日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新洲路以西、莲花路以南振业景洲大厦裙楼101
经营范围: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的购销;建筑幕墙专项设计与施工;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的施工;自有物业的租赁和管理。
三、交易存在的风险
1、目前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交易各方尚未签署正式的交易协议,具体交易方案仍在商讨论证中,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分阶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公告为准。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二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