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11-10

  证券代码:603666         证券简称:亿嘉和         公告编号:2020-06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11月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安德门大街57号楚翘城1号楼亿嘉和一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朱付云女士担任本次股东大会的主持人。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投票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3人,董事许春山、董事兰新力、独立董事武常岐、独立董事黄建伟因其他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赵伟、程敏因其他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王少劼列席本次会议;公司副总经理王新建、郝俊华、卢君及财务总监王立杰列席本次会议,副总经理严宝祥、金锐因其他工作原因未能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 《关于增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审议的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颖颖、聂梦龙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