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ST金正 公告编号:2020-08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临沂金正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沂金正大”)和实际控制人万连步先生累计被冻结的股份数量为1710018403股,占其所持公司比例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52.04%,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临沂金正大及实际控制人万连步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新增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相关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份新增冻结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股份新增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份新增轮候冻结基本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三、其他事项
1、截至本公告日,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提供的数据外,公司及临沂金正大、万连步先生均未收到与本次新增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相关的法律文书、通知或其他信息。
2、控股股东临沂金正大股权质押业务违约本金金额为254,776.58万元,实际控制人万连步股权质押业务违约本金金额为30,000.00万元。临沂金正大及万连步担保违约本金金额72,979.04万元。因贷款合同担保事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对万连步进行了诉讼,并申请冻结其所持公司全部股份,法院裁定可对万连步相关财产进行司法拍卖处置。因股权质押业务违约,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对临沂金正大及万连步进行了诉讼,申请冻结所质押相关股票,法院裁定可对临沂金正大相关股票进行司法拍卖处置。因股权质押业务违约,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万连步进行了诉讼,轮候冻结其所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法院裁定可对其相关股票进行司法拍卖处置。因贷款合同担保事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对万连步、临沂金正大申请仲裁,仲裁委裁定万连步、临沂金正大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对于公司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情形。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新增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事项,暂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影响。若临沂金正大及万连步先生被司法冻结的股份被司法处置,则公司存在控制权变更的风险。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督促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