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 减持数量过半的公告 2020-11-10

  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盈趣科技         公告编号:2020-112

  

  持股5%以上的股东林松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8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72),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林松华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因捐建建瓯第四中学新校区资金需要拟在2020年7月29日至2021年1月28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的股份不超过18万股,即不超过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0393%。本次减持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进行,且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公司于2020年10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1),截至2020年10月29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林松华先生尚未减持公司股份。

  公司于2020年11月9日收到林松华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截至2020年11月9日,林松华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已经过半,林松华先生共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122,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458,588,260股)的0.0266%。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具体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份来源: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从二级市场买入的公司股份。

  2、减持价格:减持价格不低于65元/股,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如果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最低减持价格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3、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2020年11月9日,林松华先生本次减持计划数量已经过半,林松华先生共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122,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266%)。具体明细如下:

  

  4、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备注:董事长林松华先生通过建瓯惠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建瓯山坡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分别为25,470,787股和6,334,848股,共计31,805,635股,前述股份性质虽然为无限售条件的股份,但是根据林松华先生做出的《股票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承诺》, 前述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仍不可上市流通。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林松华先生在本次减持计划中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其作出的相关承诺。

  2、林松华先生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进展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林松华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截至本公告日,林松华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林松华先生将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林松华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