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37 证券简称:科顺股份 公告编号:2020-11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5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卢嵩先生等9人计划自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2020年5月27日至2020年11月26日),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16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52%。
近日,公司收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毕双喜先生等7人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前述7人基于个人安排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未减持股份在原减持计划期间内将不再减持。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董监高在减持计划完成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上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股份减持情况如下: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3、上述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总体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上述股东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股份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提前终止,未减持股份在原减持计划期间内将不再减持。
三、备查文件
1、卢嵩先生、毕双喜先生、孙崇实先生、龚兴宇先生、汪显俊先生、黄志东先生、陈冬青女士提交的《关于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