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 所持股份部分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2020-11-10

  证券代码:002569         证券简称:ST步森          公告编号:2020-09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步森股份”或“上市公司”) 于近日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委托上海国泰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发来的就长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睿鸷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睿鸷”)等关于公证执行证书一案下发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通知书》,上海一中院已在“淘宝网”( https://www.taobao.com)发布了相关股权拍卖公告,将于2020年12月12日8时至2020年12月13日8时公开拍卖上海睿鸷持有的步森股份268万股股票(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86%)。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拍卖公告主要内容

  1、拍卖标的:上海睿鸷持有的步森股份(股票代码:002569;股票简称“ST步森”)共计268万股股票。

  以2020年12月12日前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价(即MA20)乘以股票总股数为市场价(本院将根据具体收盘价均价在拍卖开始前对起拍价做调整)。

  2、拍卖时间:2020年12月12日8时至2020年12月13日8时止(延时除外)。

  3、竞买人应为合法存续的、有足够能力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无欺诈和不良经营记录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符合相应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行业规章等规定的相关条件。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回原支付账户。

  竞买人已经持有的该上市公司股份数额和其竞买的股份数额累计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数额的30%。如竞买人累计持有该上市公司股份数额已经达到30%仍参与竞买的,应当特别向法院提出申请,并应当按照《证券法》等的相关规定办理,在此期间,本院依法应当中止拍卖程序。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拍卖方式: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在拍品竞拍结束的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该次拍卖时间在此次出价时间的基础上自动延时五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拍时,拍卖结束,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

  二、其他说明

  1、公司与上海睿鸷为不同主体,公司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与上海睿鸷均保持独立,截止目前,公司日常经营及生产活动正常,该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目前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将涉及竞拍、缴款、法院裁定、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如本次拍卖完成,公司控股股东不会发生变化,公司将根据本次拍卖事项进展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将密切关注该拍卖、变卖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9日

  

  证券代码:002569         证券简称:ST步森          公告编号:2020-092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股价异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0年11月5日、11月6日、11月9日连续3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跌幅累计偏离14.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ST和*ST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的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2、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股票异动期间,未发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4、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