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20-07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0年11月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即时通讯等方式通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于2020年11月9日上午9:00-11: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提供反担保源于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公司对子公司自身偿债能力有充分的了解,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反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和本公司关于对外担保审批权限的有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同意该反担保事项。
2020-071号《关于公司对外提供反担保的公告》及相关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2020年11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文件。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2020年11月26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0年11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2020-072号《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9日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20-071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反担保情况概述
1、反担保基本情况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景峰医药”或“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联顿医药有限公司(下称“云南联顿”)因发展需要,拟向云南西山北银村镇银行(下称“西山银行”)申请不超过500万元的贷款授信额度,向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富滇银行”)申请不超过700万元的贷款授信额度,基于银行风险管理要求,由与公司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公司云南省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下称“云投担保”)为上述贷款提供保证担保;应云投担保的要求,拟由景峰医药和云南联顿其他股东为上述贷款的保证担保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金额合计为1,200万元,具体担保期限以签署的相关担保协议约定为准。景峰医药需与云投担保签署《反担保保证合同》,云南联顿其他股东需与云投担保签署《反担保个人信用保证合同》。
2、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景峰医药与云南联顿其他股东及云投担保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云投担保为云南联顿提供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景峰医药为云投担保提供反担保事项也不构成关联交易。
3、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0年11月9日,景峰医药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提供反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述反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云南联顿医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0670859439B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安泉
注册资本:2,75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8年01月22日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海源北路998号高新保税监管区生产基地二期大楼四层4-1A
经营范围:药品经营(按《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准的经营范围及时限开展经营活动);国内贸易、物资供销;市场营销策划;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承办会议及商品展览展示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说明:景峰医药持有云南联顿60%股权,安泉、陈静、肖琨、阿灼辉、吴洁芳等自然人股东(即“云南联顿其他股东”)合计持有云南联顿40%的股权。云南联顿为景峰医药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其股权结构图如下:
3、云南联顿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以上截至2019年12月31日数据为经审计数据,截至2020年9月30日数据未经审计。
4、云南联顿信用情况良好,经核实,云南联顿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云南省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07252845143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万胜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0年10月27日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祥云街59号银佳大厦16楼
经营范围: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诉讼保全担保;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关系:云投担保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反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一)公司拟与云投担保签署的反担保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反担保的主债权:
云投担保依据与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承担担保责任后,对云南联顿享有的追偿权为反担保的主债权。
2、反担保的范围:
(1)云投担保依据《保证合同》向西山银行及富滇银行承担的保证责任;
(2)云南联顿未依照《担保委托合同》约定支付的担保费和逾期担保费;
(3)云南联顿未依照《担保委托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应向云投担保支付的利息、违约金;
(4)景峰医药未按《反担保保证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应向云投担保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
(5)云投担保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云投担保因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所缴纳的保全费、向第三方申请出具保函所支付的费用、云投担保以自有资金向法院提供担保的资金占用费、执行费、拍卖或变卖费、鉴定费、评估费、保管费、提存费、公告费、公证费、保险费、过户费、税金、交通费、以及云投担保处置债务人财产所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等);
(6)云南联顿未偿还的其他费用(如咨询服务费等)。
3、反担保保证期间
自《反担保保证合同》和《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云投担保向西山银行及富滇银行履行担保责任后三年。
4、反担保保证方式及保证责任的履行
(1)反担保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公司对反担保范围内债务的清偿与云南联顿一起共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反担保保证为独立的保证,不受其他反担保人所提供的反担保的任何影响;即使云投担保在《反担保保证合同》所反担保的主债权项下有多个反担保人和多种反担保物,公司仍对《反担保保证合同》约定的反担保范围内的全部债务负有独立偿还义务。云投担保有权要求公司独自承担全部偿还义务。
(3)公司承诺:即使云投担保放弃在《反担保保证合同》所反担保的主债权项下以云南联顿自己财产(或任何其他第三方财产)设定的抵押权、抵押权顺位或变更抵押权,放弃以云南联顿自己财产(或任何其他第三方财产)设定的质权,放弃其他任何反担保保证债权,公司均不持任何异议并自愿放弃任何抗辩权,同时承诺继续为云南联顿向云投担保提供连带保证责任反担保。
(二)云南联顿其他股东拟与云投担保签订的《反担保个人信用保证合同》,关于合同的主要内容及云南联顿其他股东所承担的反担保责任与景峰医药所承担的反担保责任约定一致,具体包含:反担保的债权、反担保的范围、反担保保证期间、反担保保证方式及保证责任的履行等。
此次反担保相关合同的具体内容以最终实际签订的合同内容为准。反担保相关合同截至目前尚未签署。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经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额度为200,000万元,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已发生担保金额为96,074.39万元,占公司201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60.50%。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2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76%。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控股子公司亦未发生对外担保。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提供反担保源于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公司对子公司自身偿债能力有充分的了解,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反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和本公司关于对外担保审批权限的有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同意该反担保事项。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子公司借款提供反担保事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上述反担保事项中的决策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反担保事项。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9日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20-072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会已审议通过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的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1月26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1月2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1月26日9:15-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
(六)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11月20日,于股权登记日2020年11月20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代表等。
(七)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宝山区罗店镇罗新路50号上海景峰制药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关于公司对外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议案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0-071号《关于公司对外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股东登记方法:
法人股股东登记时应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还应提供委托书、出席人的身份证明、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凭证;其他非自然人股东登记方法参考法人股东执行;
自然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果委托代理人出席,则还应提供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登记方式:股东可以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500号华润时代广场30楼;
(四)登记时间:截至2020年11月24日17:0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二。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500号华润时代广场30楼
联系人:陈敏、俞志豪
电话/传真:0731-88913276/021-58360092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9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11月26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按下列授权代为行使表决权,签署相关会议文件。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注: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
委托人对下述提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08”,投票简称为“景峰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1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络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1月26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